广西大学旅游补贴标签
答案如下:
详见《广西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西大财[2065 438+07]2号)。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实行上限控制,控制标准如下:
(一)省部级领导、院士及相当于院士的人员住宿标准上限为1200元/人/天。
(2)大学领导、教授及同等职称人员的住宿费。
(二)校领导、教授及同等职称人员住宿标准上限为700元/人/天。
(3)其他人员住宿标准上限为500元/人/天。
第十八条当地交通费是指派遣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当地交通费。
第十九条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一次性使用80元(如财政出差市内交通费标准调整,学校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商旅人士可实际报销居民与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之间当天发生的当地交通费用。,并且不再收取当天的包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