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泰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最新政策指南)
零件01
一、职业培训补贴
适用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离校2年的未就业大学生。
主要内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并经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65438元/人、高级工1.200元/人、创业培训1.2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按技能等级证书初级标准1,000元/人执行,具有培训资格证书的专业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县根据培训时间和成本自行确定,最高为1,000元/人。
对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2020年2月4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网上职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按照5元/课时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政策暂定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申请程序: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学生证复印件等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在线培训平台”运营方将《重点群体在线培训生活费补助审批表》、在线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人员花名册、参训人员认定及培训学时长短等材料提交给接受培训的重点群体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咨询服务电话:当地就业机构。
第二部分
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适用范围:通过首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主要内容: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80%确定。对纳入重点行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可提高至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90%。
申请程序:持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收费票据等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咨询服务电话:当地就业机构。
第三部分
第三,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小微企业。
主要内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后两年内未就业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高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根据国家要求,免除企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不再给予企业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补贴。豁免期计入社会保险补贴期。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符合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并在缓缴期满后足额缴纳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视同正常缴费,补发相应补贴。
申请程序:持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人员名单、工资台账等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被聘用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明、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核实。
咨询服务电话:当地就业机构。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范围: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对离校后2年内灵活就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3,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符合有关规定,缓缴期满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视同正常缴费,补发相应补贴。
申请程序: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咨询服务电话:当地就业机构。
第04部分
第四,就业见习补贴
适用范围:山东生源大学未就业毕业生及16-24岁在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或待业青年。
主要内容: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实习期间,实习基地支付基本生活费,并为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补贴见习基数。
见习人员参加就业实习满三个月后,用人单位可从第四个月起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实习补贴,直至实习协议约定的就业实习补贴期满。
申请程序:持学员基本生活补助资金花名册、学员基地出具的基本生活补助银行凭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险单复印件等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助。
咨询服务电话: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第05部分
动词 (verb的缩写)求职和创业补贴
适用范围:城乡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持有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城乡低保家庭、贫困人口、孤儿、重点困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和残疾人证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申请程序:通过“山东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填写信息,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分配。
咨询服务电话:当地就业机构。
第六部分
六、一次性创业补贴
适用范围:首次取得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并为其创办企业的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家,离职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主要内容:补贴标准为654.38+0.5万元。每个创业者、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财务报表等。创业者的就业创业证明、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核实。
咨询服务电话:当地就业机构。
第07部分
七、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适用范围:65438+10月1、2013之后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每月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主要内容: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岗位开发一次性补贴。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岗位开发一次性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招聘人员名单、明细工资账目、财务报表等。,大专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明、劳动合同签订、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核实。
咨询服务电话:当地就业机构。
第08部分
八、创业场所租金补贴
适用范围: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所创业,不享受场地租赁费减免。
主要内容:自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吸纳就业3人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高3000元/年的经营场所租赁补贴,租金低于3000元/年的经营场所租赁补贴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申请人出具的不享受租赁费减免和租金补贴的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缴纳租赁费发票复印件等。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核实。
咨询服务电话:当地就业机构。
第09部分
九、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和奖励
适用范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雇农民。
主要内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在654.38+0.5万元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个人借款人可以合伙或组织形式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达到现有员工20%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可申请30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人贷款实行两年全额贴息,对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优惠利率的50%给予最长两年的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和小微企业,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每次贴息期限最长为2年。
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持学生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泰安市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确认及贴息推荐表、符合条件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贷款。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持营业执照、泰安市小微企业担保贷款资格认定及贴息推荐表、泰安市小微企业认定证明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最近三个月及上一年度的工资单、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承诺书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贷款。
咨询服务电话:当地就业机构。
零件10
十、重点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租房和生活补贴。
适用范围:2012年6月18日以后,泰安市辖区内企业新引进本科以上重点毕业生,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泰国高校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生。
主要内容:对重点大学博士生、硕士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每月2000元、1000元、600元标准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连续三年。
申请程序: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和《泰安市新引进重点高校毕业生租房生活补贴申请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咨询服务电话: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零件11
十一、普通本科毕业生房租和生活补贴。
两年内首次到本市企业就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在其中任职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咨询服务电话: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零件12
十二、高学历青年人才住房补贴
适用范围:新引进的40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35周岁以下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或创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主要内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我市首次购房时,按购房总价款的10%的标准给予住房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和10万元。自购买之日起,不再享受租金和生活补贴。
咨询服务电话: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零件13
十三、“三支一扶”计划
适用范围:原则上指省内普通高校派遣期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派遣期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山东户籍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高校。取得高级工程师、储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或本科毕业生报考合格岗位。
主要内容:从事教学、支医、支农、扶贫、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社区服务等。在职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工作人员工作收入水平。服务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采取考试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
实施方式:包括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正式聘任等环节。
咨询服务电话: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零件14
十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管理服务
适用范围:省内未就业毕业生。主要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放的山东籍未就业毕业生、自愿离校的我省未就业毕业生和自愿离校的外省未就业毕业生。
主要内容:登记失业人员可享受职业培训、参加技能培训、参加青年见习、参加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咨询服务电话: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咨询服务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