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投稿须知
1.1本刊采用双向匿名审稿制。编辑收到稿件后,应先检查稿件内容、投稿人信息、联系方式是否齐备,再对稿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稿件将进入专家评审程序,编辑部对初审合格的稿件进行审核,根据稿件质量进行确认盖章,匿名处理后发函给审稿人,一般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审查员应当根据审查表中的项目进行审查,并写出具体的审查意见。编辑收到审稿后,会参照专家意见,执行传统的‘三审’审稿制度,以决定稿件是否被采纳。本刊对审稿人要求严格,必须是校内外知名教授或博士生导师,学风严谨,作风正派。审稿人应遵守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第19条,对未发表的稿件保密。(“评价机构和评价专家应当对自己的评价意见负责,对评价过程保密,对因不当评价、虚假评价、泄露、披露虚假信息或者恶意诋毁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1.2投稿作品的所有列表作者同意,投稿文章在本刊发表后,其作品的产权将转移至《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但作者仍保留其作品的人身权和今后自行汇编、教学的权利。投稿时,作者除提交相关文件外,还应提交著作权转让原件。
1.3凡专家仍无法审定或有疑问的稿件,将交由本刊编委会(五人以上)以匿名投票方式对稿件进行评审,力求发现有价值的好稿件。
1.4稿件经编辑和作者修改整理后,由责任编辑写出书面意见,交执行总编审核,再送本报执行副总编、总编辑审核并最终确定。
1.5本刊匿名投稿作者稿件,同时匿名处理审稿人,严格来说是双向的。
1.6由于期刊实力有限,而且按照一般惯例,稿件不会被退稿,也不会给出评价意见,所以作者必须将稿件留给自己。如果投稿后三个月内没有收到编辑意见,可以单独处理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