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深夜打车后如何找回苹果?
戴是武汉某高校大三女生。14,她拨打武汉晚报热线8233333,讲述了自己从出租车司机手中拿回手机的“艰辛历程”。
12凌晨4点,她和两个朋友在汉口庆忌街叫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到了前进四路,她和两个朋友都下了车。朋友用支付宝付了车费,我就记住了司机的手机号、姓名等信息。下车后不久,她发现自己把一部苹果8手机落在了出租车后座上。
戴说,她立即用朋友的手机拨打了自己的手机,接通了,但没人说话。她打电话给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回答她:“你下车后不久,我在华南海鲜市场门前遇到两个客人,一男一女,他们下了车。估计是他们拿了你的手机。”她不得不报警。
戴说,后来她和民警一起看了监控录像,发现出租车司机在撒谎。“没人在华南海鲜市场前面上他的车。”
13上午,她通过定位系统查询手机位置,发现手机出现在汉口堤角小区41号楼。她赶紧赶到小区寻找手机,丹水池派出所派驻小区的王警官也上前帮忙。王警官说,司机住在小区41号楼。
戴说,她用朋友的手机给司机打电话,希望司机把手机还给自己。此时司机仍否认捡到了手机。无奈之下,她向王警官求助,并承诺如果出租车司机归还手机,她将支付1000元。王警官随后通过电话与司机取得了联系,并将她的话如实告诉了司机。司机同意把手机还给她,但拒绝与她见面。司机还提出,“我们把手机和钱交给王警官,王警官做中间人,代表我们完成交易。”
13日下午,司机在收到戴支付的1000元报酬后,委托王警官将手机归还给戴。拿回手机后,戴越来越生气。她觉得不应该给司机奖励。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段明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应当及时通知失主领取遗失物或者送交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失主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因保管遗失物而产生的误工费、通讯费、看管费等相关费用。失主悬赏寻找遗失物的,应当在领取遗失物时按照承诺履行相应的义务。享受合理报酬是发现者的合法权利。当然,从道德角度来说,我们应该提倡找钱而不无知。
段明强调,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将他人遗忘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是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要挟被害人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对于失主来说,如果拾得人归还,失主应当给予拾得人适当的补偿,但补偿金额应当大致相当于拾得人付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如果拾得人为此有其他损失,也可以向走失人索赔。在此事件中,戴先生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不是真实意思的自愿表示。在对拾得人给予适当补偿后,戴先生可以撤销本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