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外卖为什么会有“幽灵餐厅”?
在单位门口挂个牌子,在美团摆个路边摊。
近日,记者在采访美团外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过程中,发现位于哈尔滨香坊区文志二道街的一家名为“郑达叉烧饭”的路边摊上,贴着两张纸。一块是监管部门下发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另一块是“郑达米包、叉烧饭快餐店去美团,欢迎新老客户订餐。”生活日报记者通过询问附近一所学校的学生了解到,最近有关部门对校园附近的路边摊进行了整顿,所以这条街的路边摊都关门了。
根据路边摊的名称,记者在美团外卖上找到了该店的信息,最近该店一直在送餐。店里的食品安全档案里只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店家现有的评论中,有很多评论是在饭里吃过头发等杂物的。随后,记者按照美团上商家标注的经营地点搜索了一家实体店,只见居民楼单元门上方挂着一块红色牌匾。走进楼道,有的只是普通的防盗门。在楼里走一圈,看不到任何店铺、卷首或匾额。
记者从其他美团外卖商家了解到,要想在美团平台注册店铺,需要有实体店,并提供营业执照、许可证,以及卷首、内堂等店铺的真实照片,才能通过审核。平台审核后,还会有当地美团工作人员“到店”进行验证。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美团外卖上的很多店铺并没有提供店铺的真实照片,美团外卖从审核到核实对容易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
在实体店找不到受欢迎的餐厅玩捉迷藏
在外卖送餐平台上,每个商家都会留下地址,但细心的人会根据这些地址去寻找,有时会出现“没有这个店”的情况。连日来,不少读者通过官方微信或热线电话向《生活新闻》记者反映,在美团外卖上订餐时,出现了没有实体店的“幽灵店”。
哈尔滨市松北区黑龙江科技大学学生肖波告诉《生活日报》记者,他学校附近的新苑小区全是外卖餐厅,但有一些在美团上显示,他们的店在小区的外卖餐厅里,但他们从未见过面。生活报记者来到新苑小区看到,这里的一楼商铺或者车库几乎都是商户,大部分都是餐饮,大部分餐厅都提供外卖服务。随后,记者根据定位,打开美团外卖的顶级餐厅进行求证。
一家名为“香锅水煮鱼”的餐厅,只显示店面位于新苑小区。记者联系店家询问具体地址。店家说已经搬走了,新址离新苑有一段距离。几经打听,店家没有透露新地址在哪里。随后,记者发现,该店提供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截至2017年4月2日,也就是说已经过期半年多了。并且根据店铺在美团外卖上显示的营业执照信息,发现其营业执照并不存在。
送餐员:后台地址不允许店家把饭送到新地址。
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美团送餐员告诉生活日报记者,不仅消费者看到的商家地址是假的,很多后台接单的地址也与现实不符。他说这种情况“太多了”。据送餐员回忆,有一次他按照后台地址去店里取餐,但是到了实际地点,发现是一家临街的店,但不是餐厅,而是酒店。“我刚挂了商家电话,问他去哪里取餐。店主给了我一个新地址,引导我去取餐。”送餐员说。
律师:送餐平台监管缺失应承担连带责任。黑龙江太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思远认为,如果美团外卖明知平台送餐者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仍提供相应网络服务,并对外进行虚假宣传。如果对他人造成损害,就是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据介绍,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不仅可以要求商家,还有权要求美团外卖平台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此外,王思远表示,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美团外卖的部分运营模式是发布商户信息供消费者选择。所以,由于这种法律规范,不履行验证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网络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或者向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