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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地球表面不太高的范围内,一个质点由于地球引力而产生的加速度称为“重力加速度”。也可以说,物体由于重力作用而产生的加速度称为“重力加速度”。靠近地面的物体,由于其他天体离它较远,地球上的其他物体对它的引力很小,所以读数物体的引力指的是地球引力,方向指向地心。在地面附近,任何物体的重力加速度在同一个地方都是一样的,但在不同的地方略有不同。这个加速度用字母g表示,确定在赤道附近,g = 9.78m/S2;地球北极g = 9.83m/S2;北京g = 9.80m/s ^ 2;上海G = 9.79 m/s 2。在一般不太准确的计算中可以近似取G = 9.8 m/s 2。垂直抛出的物体的运动是匀速直线运动,运动过程中只受重力作用(忽略空气阻力),其加速度也是重力加速度。但是当物体开始垂直抛出时,加速度的方向与初速度相反。如果运动物体的垂直方向为正,则加速度方向应为负,即a=-g=-9.8 m/s 2。上述地方的重力加速度处于平均海平面。在离地面很高的高度,重力加速度显著降低。因为地球是一个椭圆球体,其极半径比赤道半径小0.3%左右,所以同一物体在不同区域的引力略有不同。近地面的物体随着地球旋转,引力也必然提供其向心力,所以同一物体在不同区域的引力不仅数值略有不同,而且并不指向地心。所以不同地区的重力加速度略有不同,方向并不指向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