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部指定的13电力大学有哪些?

重点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

2000年,武汉水利电力大学与武汉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的主体部分现在是武汉大学的工程系。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宜昌)(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

1996 5月,经原电力工业部、国家教委批准,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本部设在武汉,校区设在宜昌。

2000年6月29日,原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宜昌)和原湖北三峡学院合并组建三峡大学。成为中央和湖北省共建的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电力经济学院(含北京电力管理干部学院)

1995年5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华北电力大学与北京电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院校

东北电力学院

从2000年开始,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2005年,学校更名为东北李典大学。上海电力大学

从2000年开始,根据国务院关于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上海电力大学进行了属地化,划归上海市管理。长沙电力学院

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长沙理工大学与原交通部直属的长沙交通大学合并。北京电力学院

2000年4月,北京电力学院并入北方交通大学(2003年9月恢复“北京交通大学”校名),划归教育部统一管理。沈阳电力学院

2000年划归辽宁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1,学校在沈阳大学城北郊购置了一千亩土地,现在开始进行资产置换和异地建校。

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沈阳电力学院与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工程学院。南京电力学院

2000年与南京机械学院合并组建南京工程学院。2001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原隶属于核工业部的南京工业学校并入该校。太原高等电气学院

2000年,太原电力学院管理体制由原电力部管理,划归山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组建。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与山西大学联合办学,成立山西大学工程学院。郑州电力学院

2000年划入河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郑州电力学院由省电力局组织管理,省教委负责教育教学管理。现隶属于国家电网公司Xi安电力学院。

隶属于国家电网公司,1999年4月,Xi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与西北电力职工学院合并成立西北电力职工培训中心,实现了教育资源共享。山东电力学院

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山东电力学校于1994升格为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于1997从泰安迁至济南新校区。65438-0999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将山东电力学院与山东电力科学研究院合并,组建新的山东电力学院。它属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长春水利电力学院

2000年与长春建筑学院、长春工业学院合并组建长春工程学院,隶属吉林省人民政府。重庆电力学院

1995年4月,国家教委正式批准在重庆电力学校的基础上组建重庆电力学院。2002年6月至2002年2月,他隶属于国家电网公司,主管重庆市电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