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是怎样的?
1.什么是中外合作办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与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主要招收中国公民的教育机构。目前,中外合作办学一般是指国家鼓励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按办学模式可分为两类:一是学历教育项目,须通过统一入学考试,填报志愿,毕业后取得中外学校颁发的毕业证;第一,它是非学历教育项目。不需要填志愿,但是可以自己参加学校举办的入学考试。中文学校收到相应学分后,通过语言测试,然后被合作学校录取。毕业后会拿到外校颁发的毕业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参加非学历教育项目的,教育部不会授予学历。这类非学历项目主要适用于高等职业教育,目标是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而不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按办学主体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Xi安交利物浦大学,由Xi安交大和英国利物浦大学联合办学;二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如:清华大学与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联合举办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二、什么是海外学历认证?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有:鉴定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鉴定国(境)外大学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具有学位效力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伪;对国外学位与国内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意见;对通过认证评估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以下简称“认证”)。
学历认证的范围主要包括:在国外大学学习获得的文凭;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获得的境外学历证书;在香港、澳门和台湾获得的文凭;
三、留学预科是什么?
留学预科是大学基础课程,是为无法满足直接读本科要求的留学生设置的。中国的教育体系与西方国家的很不一样。高中毕业生或大学毕业生不能直接在国外大学专业课学习。因此,高中毕业生或大学毕业生只有通过预科考试后,才能学习大一课程。可见,留学预科属于高等非学术课程,是学习学术课程的前提,是不可逾越的阶段。
四、是否认定中外合作办学和出国预科?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需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必须严格审批。招生标准不能随意降低,指标不能随意增加。而且国际教育部门每年都会定期对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机构和项目必须限期整改,逾期不达标的必须关闭。合法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必须具有教育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中外合作办学批准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非学历层次较高的项目,不以学历教育为主要目标,录取标准相对灵活。在选择之前,一定要明确是否要拿学历。
留学预科也是一种高等非学历课程,不属于学历教育。严格来说是培训班,不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经我校继续教育或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但主办方必须具备国际化的教学条件和水平。一般国家985工程大学或211工程大学都有举办留学预科的水平和能力。留学预科项目的学生,在完成预科课程后,必须申请到国外大学学习,并获得国外大学的学位证书。留学预科成绩只是申请国外大学专业课程时必须提供的成绩证明,不计入国外大学课程成绩单,不会影响回国的学历学位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