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博县教育局电话号码
(一)贯彻国家和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的研究和宣传。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将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系统化;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基础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教育局的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民族教育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国家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制定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和协调实施国家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
3、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区、县(乡)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负责全国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制定全国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和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分配。
5、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参与制定有关教育资金筹集、教育贷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的规章制度和办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原则,监督各区、县(乡)教育经费的筹集和使用,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内的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6.负责全国各类学校网络布局规划的调整,学校基础设施、校舍、学校财产、教育用地的管理。
7、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和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少年文盲等工作。
8.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审核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负责协调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
9、负责州教育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人事调配、人员编制管理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与管理;指导全国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