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大学生医疗保险收费标准

金华市大学生医保标准为个人缴纳90元,同级财政补助180元。

学生社会保障卡报销标准:

1.门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其余部分由个人自付:

(1)不足1000元的医疗费用报销35%;

(2)医疗费用1,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部分报销45%;

2、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予以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用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10000元以下的,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75%;

(2)1万元以上和2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为60%、70%、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的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