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2020年入学考试政策解读
第一条东北财经大学(GB代码:10173)是由财政部、教育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学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第三条办学层次:本科;修业年限:本科学制四年,学习期限三至六年;本科学制两年。
第二章计划说明
第四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生源情况、办学条件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保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额1%的计划,坚持集体审议、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用于调剂各地统考网上录取的生源不均衡情况,录取平行志愿填报模式下实行专业调剂的考生,推迟录取顺序。志愿填报模式下有学校志愿下线。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中,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第六条日语专业只招收日、英、俄、法语种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言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的注册会计师方向和国际会计方向,萨里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全英文授课。对于其他专业,英语是入学后的外语课程。
第三章专业设置
第七条专业设置如下:
序列号
专业规程
专业名称
教育制度
家庭的
学位授予类别
学费(元/生/学年)
1
020101
经济学
4年
文学与理性
经济学
4500
2
020102
经济统计
4年
理由
经济学
4500
三
020201K
财政学
4年
文学与理性
经济学
4500
四
020202
征税
4年
文学与理性
经济学
4500
五
020301
金融
4年
文学与理性
经济学
4500
六
020302
金融工程
4年
理由
经济学
4500
七
020303
保险
4年
理由
经济学
4500
八
020304
投资原则
4年
文学与理性
经济学
4500
九
020305T
金融数学
4年
理由
经济学
4500
10
020310T
金融科技
4年
理由
经济学
4500
11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文学与理性
经济学
4500
12
030101K
法律科学
4年
文学与理性
法律科学
4500
13
050207
日本人
4年
写作
文学
5100
14
050262
商用英文
4年
文学与理性
文学
5100
15
050301
新闻工作
4年
写作
文学
4500
16
050303
广告电影
4年
写作
文学
4500
17
071201
统计数字
4年
理由
新儒学
4500
18
071202
应用统计
4年
理由
新儒学
4500
19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理由
新儒学
5100
20
120101
管理科学
4年
理由
管理
4500
21
120102
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
4年
理由
管理
4500
22
120801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
4年
理由
管理
4500
23
120103
工程管理
4年
理由
管理
4500
24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4年
理由
管理
4500
25
120108T
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4年
理由
管理
4500
26
120201K
企业管理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4500
27
120202
销售管理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4500
28
120206
人力调配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4500
29
120601
物流管理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4500
30
120203K
会计学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4500
31
120204
财务管理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4500
32
120208
资产评估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4500
33
120401
公共企业管理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4500
34
120402
行政管理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4500
35
120403
劳动和社会保障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4500
36
120901K
旅游管理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4500
37
120902
酒店管理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4500
38
120201H
企业管理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60000
39
120204H
财务管理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60000
40
120901H
旅游管理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60000
41
120203
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25000
四十二个
020301
金融(国际商学院专业)
4年
文学与理性
经济学
25000
43
020101H
经济学
4年
文学与理性
经济学
48000(国内)
四十四
020301H
金融
4年
文学与理性
经济学
48000(国内)
45
120203H
会计学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48000(国内)
46
120204H
财务管理
4年
文学与理性
管理
48000(国内)
第四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八条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并考核合格,授予东北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费用和奖学金
第九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需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招生当年和招生实施前的最新规定执行。对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的学生,根据其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条学费:
(一)日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100元/生/学年;
(2)萨里国际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6万元/生/学年;
(3)国际商学院会计金融专业25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8万元/生/学年;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国外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费用为准,学生要考虑到国外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和汇率变动的风险。
(四)其他专业4500元/生/学年。
第十一条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第十二条学校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并提供各种奖学金;以贫困家庭学生为资助对象,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4400元/生·年和2750元/生·年。
第六章国际合作
第十三条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萨里大学合作成立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设有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方式为: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符合相关招生规定和要求。符合中外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授予东北财经大学学历和学位证书、英国萨里大学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多所国外知名大学合作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方式为: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符合有关招生规定和要求。详情如下:
(1)东北财经大学与阿尔斯特大学(又译阿尔斯特大学)联合举办金融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MOE21UK2A20040912O)。
(2)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阿尔斯特大学(又译阿尔斯特大学)合办会计学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MOE21UK2A20040913O)。
以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均为“4+0”双学位模式。在东北财经大学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国外大学学位和学历证书为一证)。达到项目规定的学业标准,达到出国水平的学生,也可以在未来两年内自愿申请英国大学留学。
(3)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联合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moe21ca220020910o)。
学位授予有两种形式:一是双学位形式。学生在完成前两年国内学习后,达到项目规定的学业标准,并达到外语水平,可自愿申请到国外合作大学学习。学生按项目要求完成学业,符合国内外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本科毕业证书、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国外大学学位和学历证书为一证)。第二,单学位形式。在国内就读的学生,在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可以申请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D)东北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合办会计学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文号:MOE21AU2A20030087O)。
该项目为“3+1”模式,学生必须在国内学习三年,语言和课程成绩达到国外要求后,在国外合作大学完成最后一年的专业课程;学生按项目要求完成学业,符合国内外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本科毕业证书、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国外大学学位和学历证书为一证)。学生因学业或语言成绩达不到出国要求,或因个人健康、家庭等原因申请不出国,可继续在东北财经大学就读。学生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具体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以实际发布为准。
第七章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工作以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条例》为依据,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和选拔。
第十六批顺序志愿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提交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志愿模式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平行志愿省进行专业调剂的考生,符合有关规定,无专业限制的,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入学后,学校会对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审后不能正常学习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学校对填报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对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本省关于加分或减分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不存在“专业级差”,以高考总分作为专业划分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1)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规定的高考加分或减分政策的考生;(2)享受教育部规定的“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3)专业志愿排名靠前的考生;(4)单科成绩(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以数学、语文、外语为基础;没有文理分语文、数学、外语;有的专业是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包括日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国际商学院)、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
辽宁省高职院校学生各科总成绩相同时,按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办的规定录取。如果仍然相同,将审查候选人的档案,并根据成绩选择候选人。
第二十二条内蒙古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分数第一”的规则录取。如果他们退出,他们不会延期;江苏考生按“先分后级”的排序方式划分专业。各专业学业考试成绩要求:选考AB。
第二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专业和项目(含专业和项目,见第六章)无专业意愿不予录取,要求考生英语成绩达到115以上(英语成绩未达到150的省份,折算为满分的76.6%),入学后第一年加强英语学习,进入大二时英语水平必须能够适应英语教学
第二十四条部分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招生,具体专业类别包含的专业以学校招生网站和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按专业类别录取到大学二年级,根据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确定专业。
各专业培养方向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以专业标注,不带培养方向字样。
对于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华侨等计划类型,根据具体专业安排的招生计划,学校将对录取的学生按具体专业进行培养,学生也可选择参加专业分流。
第二十五条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大专生、港澳台华侨的录取,应当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及章程执行。
第八章联系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学校招生联系人:
学校网站:
招生网:
电子邮件:student@dufe.edu.cn。
联系电话:40004118000 411-84710259 0411-84710258。
传珍:0411-8473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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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