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修改学费补偿申请表

表格打印后,如需修改信息,请在网上修改,提交后重新下载打印。

标准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的金额以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和未全部偿还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为准。

两者数额较高的,据实赔偿或补偿。退役后学费减免额度按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执行。超标部分不予补偿、赔偿或减免。

接受学费补偿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的,高出部分返还给学生。

大学生享受国家入伍补助的条件;

国家资助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在入伍时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内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给予的一次性补偿。

服义务兵役前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在高等学校就读的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录取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法律依据:

征集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暂行办法第二条自2009年起,国家对征集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学费补偿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未全部偿还前产生的利息(以下简称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第五条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者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数额进行补偿或者赔偿。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不足6000元的,按照学费与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孰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