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有空乘系吗?
海石楠大学
2015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代码:11658
一、海南师范大学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49年秋,位于海口市。是海南省重点大学,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有龙昆南、桂林阳、灵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654.38+0.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是海南省文明单位。
学校有18个学院,30个科研机构,4个一级博士点,11个一级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教育硕士点,53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各类学生2万余人,其中硕士、博士707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综合专业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3个。* * *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130个,600余名学生在各类学科国家级竞赛中获奖245次。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378.4万元,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1.7086万册,电子图书1.200册,各种中外文数据库1.8个。数字化校园建设走在了海南省的前列。五年来,共获得国家科研项目106项,省部级奖励72项。2065438+2004年9月海南师范大学科技园获批国家大学科技园。
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任教师480人,其中专任专业技术人员166人,拥有省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的专家150人。目前,学校已与58个国家的100多所大学及教育机构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或建立了合作关系。2009年,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批准在该校建立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201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训机构。
65年来,学校共培养各类人才近654.38+0.5万人。海南省80%以上的中学教师和90%的中学校长都是我校的毕业生,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的摇篮”。目前,学校正在全面深化内涵发展,朝着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省重点大学的目标不断迈进。
2.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和音乐学院简介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60余人,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全国重点艺术院校,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5人,中级职称教师33人,40岁以下博士、硕士20人。目前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900余人,是海南省艺术人才培养和培训的重要基地之一。200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基于力劲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0艺术设计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第六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目前美院专业为美术、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服饰设计,有几个专业方向。国画、素描、色彩、油画、工艺美术、艺术概论是学校的重点课程。美术学一级学科是省级重点培养学科和校级重点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其中,美术学专业是省级专业的建设点。色彩是省级精品课程。
美院近年来在教学、科研、创作方面成绩显著。在美术、书法、设计创作中,数百件作品参加国家级、部级展览,100余件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部分作品被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中国美术馆收藏,多件作品参加全国美展、设计展和书展,人民大会堂海南厅国画、海南航空标志、 博鳌亚洲论坛会徽及其视觉形象、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天安门大型彩车设计、三亚国际旅游品牌。 每年都有很多学生的作品参加全国高校美展并获奖:书画作品在第五届国际青少年书画艺术交流中获得金奖;作品获教育部第五届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竞赛二等奖、一等奖;“第八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颁奖典礼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作品《李进故事》获第七届中国大学生电脑设计大赛二等奖;作品获得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铜奖”;作品《原野》获“大连杯”时尚插画大赛金奖;作品获海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阳光杯”海南国际数码创意与工业设计大赛服装组金奖;作品获第四届“挑战杯”海南商业计划书大赛“一等奖”;他的作品在海南省教育厅主办的海南大学发明创新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在理论研究方面,近年来,* * *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图书、教材、绘本100余部。数百项设计成果被企业采用,为国家和海南省的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音乐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创建于2008年6月,65438-0995艺术系音乐专业。目前,学院下设声乐系、钢琴系、器乐系、理论作曲系和文化部南海音乐文化研究中心,设有音乐学、舞蹈科学、舞蹈表演三个专业。现有专任教师5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5人,讲师15人,40岁以下中青年教师20人),梯队分明,充满活力。全日制本科生740人,成人学生310人,研究生15人。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规模。学院位于美丽的椰都海口市龙昆南校区,教学环境优美,教学设施一流。
音乐学院现有教学面积8000平方米,拥有300个现代化音乐厅,1,100个琴房,110台钢琴,价值1.3万。雅马哈电子琴25台,价值27.5万元;施坦威钢琴1套,价值1.2万;MD音乐制作设备一套,价值28.5万元;数百种中外乐器;20套多媒体教学设备价值60万元。拥有数码钢琴教室、视听资料室、专业音乐教室、舞蹈形体室、管乐团厅、合唱排练厅、室内乐厅等现代化教学设施。硬件设施齐全优良,在全省同行院校中名列前茅。
在多年的办学过程中,我们不断探索,确立了“以人为本、重视基础、培养能力、强化素质”的教育方针和“重师范、强学术、拓综合、重适应性”的办学理念,确立了“高质量、重创新”的发展道路,形成了“注重教学质量、强化基础学科、坚持从严训练、勤于艺术”的办学特色
四年来,音乐学院建设成绩斐然,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60项。发表学术论文165篇;出版专著8部,举办教师独奏音乐会100余场。目前是海南省同类高校中规模较大、层次较高、声誉较好的音乐人才培养基地。
三、招生计划
种类
专业化产业
计划
艺术类别
美术(普通班)
60
美术(书法教育方向)(师范类)
20
绘画(非正常)
40
视觉传达设计(非正规)
40
环境设计(非正常)
50
服装与服饰设计(非师范)
20
产品设计(非正常)
20
音乐课
音乐学(师范学校)
140
舞蹈课
舞蹈科学(师范学校)
50
舞蹈表演(非正常)
20
总数
460
注:1,学制:本科四年。学费标准:8800元/年。
2.该计划为计划草案,最终招生计划将在省分配的招生计划总数下达后确定。
四、专业考试科目
1,美术:素描,色彩
2.美术(书法教育方向):临摹与创作。
3、绘画:素描、色彩
4.视觉传达设计:素描与色彩
5.环境设计:素描与色彩
6.产品设计:素描与色彩
7、服装与服装设计:素描、色彩
8.音乐学:主项(声乐或器乐)、听力、视唱练耳。
9、舞蹈:自备表演或组合、软开场、动作模仿、即兴表演。
10,舞蹈表演:自备曲目或组合,软开场,动作模仿,即兴表演。
动词 (verb的缩写)招生对象和条件
1.凡有志于从事美术、设计、音乐、舞蹈,符合2015普通高校录取条件者均可报名;
2.报考美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绘画的考生,要求色盲;
3.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细胞痣、白癜风者,不得报考音乐表演和表演专业;凡双耳听力低于3米,或一耳听力低于5米,另一耳完全耳聋者,不得报考音乐学专业;任何有主要器官的人,如肺、肝、肾、脾、胃肠道等。、做过大手术且恢复良好,或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允许报考舞蹈专业。
4.如生源省艺术计划不分文理,我校执行生源省规定,文理兼招;如果严格区分生源省的艺术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允许艺术类专业互换,那么我校的美术、绘画、音乐学、舞蹈、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艺术类考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是文理兼收;如果严格区分生源省的艺术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允许艺术类专业互换,那么我们学校所有的艺术类专业都只会招收文科考生。
六、奖学金和助学金的种类及扶贫措施。
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海南省设立的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学会设立的奖学金:明德奖学金、保险公司奖学金、优秀大学生黄群兰奖学金、中国建设银行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奖学金、孝廉奖学金、伍多泰创新奖学金等。
此外,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补、补、勤工俭学”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通过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等方式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资助范围广泛。2006年,我校设立“爱心助学基金”,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息贷款,每次最高贷款3000元。
七、应用方法
1.考生须在考生所在省份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音乐、舞蹈专业考试。不允许跨省考试和重复考试。按照原籍省份的要求,除了必须使用省考成绩的省份。
2.参加校考的考生须提前登录“海南师范大学艺术学校考试报名系统”(网址:/zhaosheng/)进行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并持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到我校在各省指定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最终确认考生身份。
3.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应按照原籍省有关规定的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准考证)和“海南师范大学艺术学校考试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确认考生身份。
4.除广东外其他省份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填写一份报名表,提交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3张,以确认身份。
5.广东艺术考生须于2015 0: 00 10月12:00 2月15日0:00登录“海南师范大学艺术学校考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
6、专业考试,美术、舞蹈考生也可报本专业二本及以上专业。
八、专业考试成绩公告和查询
1.专业考试成绩按学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省份、类别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证书(另外我校会遵循部分省份的规定,即高校只有取得学生所在省份的证书才能发放专业考试证书)。所有考生的专业成绩都公布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上。专业成果公布时间:4月初。请考生根据上述指定网站自行查询。
2.我校将通知本人已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的考试成绩及排名,其他未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的成绩将在网上查询,不另行通知。
九。录取方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须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2015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2.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二本分数线的前提下,外省考生须取得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入围通知书,海南等省采用2015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除外。根据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按美术、音乐、舞蹈类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美术、音乐、舞蹈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安排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直至满足计划。
3.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在文化成绩入围、学校考试成绩和志愿相同的条件下录取;
4.我校会遵守部分省份的规定:只有取得生源省份统考合格证明和所在院校证明的考生,才能被招生院校录取。
X.联系电话和地址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邮编571158。
电话:0898-65888710(学校招生办)
0898—65882704(美术学院)
0898—65801730(美院传真)
0898-65813072(音乐学院)
0898-65813172(音乐学院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