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1.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确保2022年学院顺利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2.学院名称: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3.教育部代码:12756。
四、办学水平:高职高专。
动词 (verb的缩写)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6.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7.学校简介: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在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学校交通便利,区域优势明显。一旦大学城、璧山城市快轨、在建的成渝快轨建成,铜梁将成为国际化城市的后花园,开车到重庆市中心约40分钟。学院占地约450亩,总建筑面积71539平方米。学校现有学前教育、康复技术、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动漫制作技术、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等28个专业。,并面向全国招生。
八、报考条件: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者,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本(中专、职校、技校)学生或同等学力文理科考生;
2.外语要求:对外语没有限制,但学生入学后,会用英语教授外语,不再教授其他外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学前教育是师范专业。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如果身体健康不符合相关要求,要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4.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生源地省级招生办认可的其他机构组织的专业考试,并通过考试,取得专业证书。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还承认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九。招生计划:学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分省份、分专业制定招生来源计划,并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如果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意,我院可在专业间调剂招生计划。
X.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2、我院根据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档案移交比例。
3.对于顺序志愿,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时,录取非第一上线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4.录取专业的确定方法: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对于同一志愿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确定录取专业。
5.录取时不存在专业志愿等级差异。
6.符合国家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降分规定,由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到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原则上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入档考生;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原则上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入档考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办理。
8.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9.不愿意服从我院调配,由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10,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市考生选择的科目应符合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院专业选择要求,高校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计划和相关办法执行。
XI。录取和复试: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相关要求和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应向学校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逾期不请假或请假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核实高考录取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学业证书的颁发:我院招收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13.奖、助学金、学费、住宿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制度,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赠、录取新生“绿色通道”,校内有勤工俭学;学院还有一项特别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同时,凡考上我院的学生,因家庭困难均可申请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全免)。
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非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8000-120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12000元/年。住宿标准:1000—1400元/人/年4-6人。
十四、学生因故休学(转学)并退费,按渝价字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五。联系信息:
1.监控投诉:
监察部:重庆传媒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5612266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招生部门: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办
招生电话:023-45615877/45612381/45612385传真:023-45615888。
学校网站:
招生网站:/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受保护]
十六。补充条款:
我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招生。我院不收取任何与入学相关的费用。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重庆传媒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