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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09年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和方法
符合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条例》规定的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5周岁,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时必须持有:1。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明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正面相同底片的近期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
二、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40人。
广播电视编导:50人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及地点:
1,播音与主持报名时间:3月17 ~ 3月18初试时间:3月18 ~ 3月19(初试结束后,学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办理复试手续,进行复试)。
2.广播电视编导报名时间:3月17 ~ 3月18考试时间:3月18 ~ 3月21(3月21笔试)。
3.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四、考试内容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大声朗读指定的手稿。
复试:①即兴评论(现场答题,准备5分钟,不写提纲、不讲课,评论限3分钟);②阅读自己的文学作品(2分钟以内);(3)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础知识,影视作品评价(写作)。
2、广播电视编导(不分初试、复试):
(1)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础知识,影视作品评价(写作);
(2)面试:编故事,考察综合素质。
5.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或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6.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办理。
7.录取:录取依据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八。咨询方式:电话:029-85310330传真:029-85310188邮政编码:710062e邮箱:JWZB@SNNU.EDU.CN。
9.重要提示:考生须符合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