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如何转专业?

如果想转专业,可以在大一或者大二的春季学期根据学校的要求申请。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被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转一次专业。

转专业条件:

学校不设置学分绩点和申请转出原专业或专业类别的学生比例。入选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实验计划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应遵守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重大变更:

1.正在休学的学生,保留学籍,或者对未释放的学生进行处罚。

2.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申请转非艺术类专业。

3.外国语中学推荐录取的学生不能申请转非外语专业。

4.学校招生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护理生、网络安全人才计划生、匹兹堡学院生(只允许在院内转专业)、按“国家试点学院计划”录取的自主招生和“双特长生”。

5、其他不符合国家或学校有关规定的申请人。

转专业的具体安排:

1.方案送审:?2019年4月4日前,学院将2019年四川大学XX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和转专业方案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学生注册科。电子版将发送到xr177@scu.edu.cn。经学校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

2.转专业宣传:2019年4月12-15日,各学院集中在江岸校区青年广场通过设立展板、组织教师专题宣讲等方式开展转专业宣传咨询。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必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3.学生申请:转专业申请时间为4月19-4月19。申请转专业的同学要慎重考虑,填写《四川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拟转校学院教务处。

4.接收学院考核:2019年4月22日至4月28日,接收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转学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不得以学分成绩作为唯一考核指标。4月30日前,学院将汇总的四川大学本科生录取名单报送教务处学生注册科。

5.学校审核:学校对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于5月中旬在教务处网站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学院可在接收指标有富余时进行二次选拔工作。

扩展数据:

转专业原则:

1.转专业应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师生代表组成的转专业领导小组,对学校转专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学院成立了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和督导组。原则上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领导小组和督察组由师生参加,专家组成员以非院级领导的一线教师为主。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接收转专业实施方案,专家组负责选拔考核,督导组负责督导学院转专业全过程及投诉处理。

转专业实施期间,学校将组织纪委、监察室、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加大转专业检查力度,切实做好转专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2.为满足学生对专业学习的兴趣和发挥特长,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不限制学分成绩和申请转学学生比例。

3.学校鼓励院校多接收转学生,转学生多的院校会在专业建设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4.学院要重点考核转专业学生的思想素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专业兴趣、特长等。

5.学院负责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必须明确:选拔条件、录取人数、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包括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工作流程、考核时间和地点等。;公布学院的咨询电话、投资电话、邮箱;当接收计划有剩余指标时,是否进行二次选择工作。

面试专家不得少于5人,由专家独立打分。调剂专业名额已满时,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考核结果调剂到院内其他专业。在实施过程中,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实施方案执行。

6.学院重大变更实施方案经学校审核后将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学院选拔考核后确定的拟转其他专业学生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7.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级学生。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被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转一次专业。

四川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19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