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医大学毕业后如何分配
按照“计划配置、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从地方考入军医学校的学员,毕业见习期满后,其工作单位和职务属于现役军官范围的,可按规定授予军衔;工作单位及其岗位属于文职范围的,如果被任命为文职,可能无法在本市分配工作。
所有军医大学都承担着军队和国家医学科研任务,是重要的科研基地,在军队和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为适应未来军队建设的需要,军医大学将从学历教育向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并重转变,充分发挥人才和智力优势,突出军事医学特色,全面提高整体办学质量和水平,为部队培养更多高素质医学人才。
建国初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华北医科大学、长春医科大学、西北人民医学院、第二野战军医科大学、华东军区人民医学院和南京大学医学院、南昌医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了七所军医大学。1954,合并成四个。
1958,长春第一军医大学移交地方政府。1962,齐齐哈尔医学院划归军队建制,更名为齐齐哈尔军医学院。1970迁至广州,1975更名为第一军医大学。
此后,军队长期保留了四所军医大学:
第一军医大学,位于广州;
上海第二军医大学;
第三军医大学,位于重庆;
第四军医大学,位于Xi安。
参考以上资料:百度百科-军医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