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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办法》(山东理工大学法正[2013]123号),2015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艺术、体育、春季招生专业的学生)于本学期初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级普通本科学生:一批录取的本科学生限于在一批本科专业中申请转专业;第二批录取本科专业的学生限于在本科第二批专业之间申请转专业(招生批次以山东省招生目录为准,外省录取的学生按山东省招生批次标准执行);2013级普通本科仅限于转到我院且有转专业计划的专业。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及可录取学生计划人数见附件1。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师范专业的学生可以转非师范专业,非师范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师范专业。
2.教务处已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鲁工大[2013]124号)中的学分制绩点计算方法计算出2014级全体学生的总学分绩点,各学院于3月1日至3月3日按专业公布总学分绩点及排名。
3.2014级拟转专业且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30%的学生,可于3月3日-3月4日17: 00前登录教务系统填写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4),相关院校将于3月5日17: 00前审核2065438+。请于3月5日9:00后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籍”下载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转出统计表需学生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2013级拟转专业且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30%的学生,填写《专业提升申请表》(附件2),于3月4日前提交我院教学管理科。
4.有转专业意向,学习成绩不在本专业前30%,但有明显专业特长的学生,需于3月4日前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提交《山东理工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统一审核转专业资格。
5.相关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专业特点和《山东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办法》修订具体考核选拔办法,并于3月5日17:00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于3月6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了申请转学的学生人数和选拔办法。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专业的学生将被取消资格。
六、根据学校对专业的总体安排,各高校对专业的评选和评估工作应于3月7日-3月8日完成,3月9日-3月6+00向学生公示评选结果。如果调剂报名人数少于计划人数,未组织面试,请务必与学生本人联系,确认最终选拔结果后再对外公布。将公示的评选结果于3月10前报教务处。提交的纸质材料需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需发送至xjk@sdut.edu.cn。
7.3月11日,教务处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各学院转专业学生情况,正式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
8.获准转专业的同学于3月12(第二周周四)到转学院报到学习。
9.申请转专业的同学要及时查看学院选择的转专业结果。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如果打算退学,必须在学院公示期内向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公示期结束,教务处公布拟转专业名单后,不允许退出,必须到新的专业学习。(提示:为保证转专业学生转专业时能够顺利学习,请各学院提醒有意转专业的学生,在注册转专业前务必了解相关培养计划,并在拟转专业进行课程试听。)
请各学院通过信息专栏、网站等渠道及时向学生发布相关信息,接受学生咨询,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使今年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2015本科转专业时间表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