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的问题

1.保险人可以与法人和自然人签订合同,体现了保险合同的(商业目的)。

2.在众多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中,金融机构是资金的中介。

3.股票发行根据中介机构的参与程度可以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颁布(1998 65438+2月29日)。

(注:2005年6月27日10为最新修订,期间有多次修订,并非法律颁布之日。

《证券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而非政府部门按照国际惯例起草的经济法。证券法起草始于1992。证券法出台的重要原因之一是65438年至0998年亚洲爆发“金融危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NPC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2月29日1998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29日1999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NPC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6月27日修订通过了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2006年6月27日起施行。)

5.信用等级高的大型企业发行的短期无担保债券,期限一般不超过(270)天。

(注:这种东西一般只是大公司单方面的信用承诺,投资有风险。逾期不还款也不是没听说过。)

6.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按照(保险保障范围不同,即保险标的不同)分类。

(注:回答保险题材比较专业。保险范围是对保险标的的解释,这也是正确的。)

7.最大诚信原则的实施起源于(海上)保险。

(注:英国海上保险法1906是第一部贯彻最大诚信原则的保险法。当时的交通设施和通讯设施非常不完善,海上的贸易周期从几个星期到几年不等,很容易出现货物被别人吞掉、货物价格因运输周期延误而受到影响的问题。所以,诚信对于海上贸易来说是非常宝贵的。)

8.信托行为成立的基础是(信托目的合法)。

(注:《信托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