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里会设兼职吗?
我们学校有兼职,这是规定的一部分。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勤工俭学管理,促进勤工俭学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资[1999]7号)、《大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教资[2007]7号)、《广东省大学生勤工俭学暂行办法》(教资[2002]65号)。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注册并按期纳入国家计划的学生。应届毕业生的实习活动和学生的校外兼职行为不在本办法范围内。勤工俭学岗位是指在各校(系)、各部门设置的勤工俭学岗位。
第三条勤工俭学活动必须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按照量力而行、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贫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