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被处罚后,是否会被撤销参加比赛,拿奖金?时间可以提前吗?
“在比赛,比赛。
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光”的撤销时间可以提前,甚至直接撤销处分,如:
(一)参加学科(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
(二)参加学科(技能)二等竞赛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励。
(三)参加三类学科(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D)有创新科研成果发表在核心期刊上(非理工科专业要求学生第一)
作者;理工科专业要求学生是第一作者,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二作者。
作者)。
(五)国家专利获得者(该专利的授权第一发明人;还是教官第一。
发明人,该学生为第二发明人)。
(六)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或者指导者是第一完成人,
学生是第二名。
(七)在军队服役期间有立功表现或者被推荐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应届毕业生。
(八)有学校职能部门或学生所在学院(系)学术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成绩。
低于第(1)、(2)、(3)或(4)项的奖励或成果。
(九)学校职能部门认定的相当于第(七)项的其他立功表现。
当然,退不退要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