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学生会主席去查宿舍,发现有同学违规,主席和他打了一架。学校有责任吗?
说得好听点,有些学生会是学校领导的,是学生成立的,为学生服务的组织,他们自己也是要为学生服务的。提供服务,首先要有服务意识。你觉得这样开始打架的学生会主席适合当学生会主席吗?最基本的道德不是如何服务大众。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学生会主席实际上动手打人了,学校首先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比如市长和老百姓打架。市长要付责任,市政府也要负责;当人大代表和人民一起战斗时,他们应该负责,NPC也应该负责。学校校长和学生打架,校长要负责,学校也要负责。等待
说白了,学生会是学校的走狗,学生会是学生的组织,学生会是为学生服务的。听起来很恶心。这些人惹不得就得忍着。我估计他们都以为自己手里的权利是学校领导也就是他们师傅给的,其实是我们全体学生给的。当学校食堂、学校网费、学校开水、学校住宿、学校洗澡的价格都上去了,我们再和学校抗争,哪怕不惜罢工,学生什么时候出国?当时学生会绝对是躺在学校领导面前,摇着尾巴,商量着怎么对付我们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