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违反教室管理和使用规定的处理
1.教室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保持安静,不允许在走廊和教室里打闹或大声喧哗。
2.保持走廊和教室墙壁的清洁。不随地吐痰,不在墙壁上乱踢乱放果皮、纸屑、杂物,不在课桌、椅子、黑板、墙壁上乱涂乱画、刻画、张贴,不在教室内使用明火、违章用电,不在教学楼内开店。
3.课堂上不得有不文明行为,不允许倒插教室门自习。
4.走廊和教室里禁止吸烟。
5.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用时立即关机。如遇风雨,关好门窗。
6.教室内的家具和其他电器设备仅供教室使用,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移出教室,不得挪作他用。
7.教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课表关闭教室,定期检查室内设备和家具,防止丢失。室内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保证教室的正常使用。
8.违反上述规定,教室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批评教育并责令赔偿。师生应自觉遵守课堂使用规则,服从职能部门管理。
9.擅自使用教室的学校师生,责令停止使用,对责任人给予全校通报批评;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10.校外机构和个人擅自使用教室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将责任人送交学校保卫处(桃园派出所)处理。
11.对已办理借用教室手续,但实际用途与申请用途不符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将被全校通报,直至警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