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申请条件
可以申请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支付房租的能力,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专、职校毕业后在主城区有工作和外来务工人员。但直系亲属有能力在主城区提供住房救助的除外。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步骤:
1,接受。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一审。初审机构应当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复审;将不合格产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合格宣传;将不合格产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宣传。复审通过的申请人将在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站公示,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受理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等待中。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可进入轮候,申请人可在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在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家庭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主动及时向原申请点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