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电话
武汉理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是负责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的职能部门。它由就业管理办公室、就业信息与市场办公室和就业指导办公室组成。
就业指导中心暑假值班,具体如下:
周一至周五(毕业当年9月起,寒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周二上午(毕业年7-8月,暑假照常值班)
地点:马房山校区东校区就业楼213。
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改派:
1.毕业两年内,毕业生因各种原因户籍档案发生变化的,可携带相应材料到学校,由学校为其办理“改派”手续,方便毕业生户籍档案的调整。
2.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相关文件规定,选择工作两年以上(毕业后两年内)的毕业生,不能办理“改派”手续。此类毕业生应及时与本人户籍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办理转移手续。
3.转正、定级等问题不属于“改派”程序范畴,学校无法处理。请向毕业生详细询问其户籍档案所在单位。
4.如有必要,毕业生在办理“改派手续”时,可直接凭原就业报到证、原单位的辞职或退职函及原就业协议(毕业生留存复印件)换取新协议,以后不再提供新协议。
5.如果在水专业毕业后两年内办理改派手续,需要到于越区毕业办签署审核意见,然后凭审核意见到玛曲区毕业办办理改派手续。
扩展数据:
办理“改派”手续所需的各种信息和材料。
特别说明:2016 65438+10月1日起,凡办理改派的毕业生,除提供以下六种情况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1.案例一:毕业生一毕业就失业,户籍档案寄回原籍,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其户籍档案转移到所在单位或户籍档案保管单位,需办理“改派手续”;如果不需要将本人户籍档案转移到所在单位或户籍档案保管单位,则无需办理“改派手续”;
案例1所需的材料:
a:就业登记证原件;
b:单位的录取通知书(或毕业生与单位签订的协议);
c: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的,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或毕业生自己找到的户口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户口档案录取通知书。
2.案例二:毕业生毕业即失业,户籍档案管理。毕业后才能找到单位。如需将其户籍档案转移到本单位或新的户籍档案管理单位(包括回原籍),需办理“改派手续”;不需要将本人户籍档案转移到所在单位或户籍档案保管单位的(包括回原籍的),无需办理“改派手续”;
案例2所需的材料:
a:就业登记证原件;
b:如果原户籍档案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则需要到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请他们在原就业报到证上注明同意调任,并盖章证明(如果户籍档案不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则不需要此材料);
c:单位的录取通知书(或毕业生与单位签订的协议);
d: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的,必须由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毕业生自己找的新的户口档案保管单位出具证明(户口档案调回原籍的,不需要这个材料,但单位需要出具允许毕业生自己办理户口档案的纸质证明)。
3.案例三: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但未取得工作单位所在城市(特别是上海、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出具的户籍证明,但已办理户籍托管或将其户籍档案转回原籍,随后取得户籍证明,需要将其户籍档案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城市的,需办理“改派手续”;
案例3所需的材料:
a:就业登记证原件;
b:如果原户籍档案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则需要到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请他们在原就业报到证上注明同意调任,并盖章证明(如果户籍档案不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则不需要此材料);
c: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证明。
4.案例四: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但随后与原单位解除合同,但未找到新单位(或因考研、出国等原因未寻找新单位。).如需将其户籍档案调回原居住地或新的户籍档案保管单位,需办理“改派手续”;不需要将户籍档案转回家中或新的户籍托管人的,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案例4所需的材料:
a:就业登记证原件;
b:如果原户籍档案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需要到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要求他们在原就业报到证上注明同意调任,并加盖公章证明(如果户籍档案不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c:原单位拒绝函或辞职证明
d:毕业生自己找的新户籍托管单位出具的户籍受理函(户籍转回原籍的,不需要此材料)。
5.情况五:毕业生毕业时已经就业,然后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找到新单位。如需将其户籍档案转移到新单位或新的户籍档案保管单位(包括回原籍),需办理“改派手续”;不需要将户口档案转移到新单位或新的户口档案保管单位(包括回原籍)的,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5所需的材料:
a:就业登记证原件;
b:如果原户籍档案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则需要到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请他们在原就业报到证上注明同意调任,并盖章证明(如果户籍档案不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则不需要此材料);
c:原单位的拒绝函或离职证明;
d:新单位的录取通知书(或毕业生与单位签订的新协议);
e: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的,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毕业生自己找的户口档案保管单位出具(户口档案调回原籍的,不需要此材料,但单位需出具允许毕业生自行办理户口档案的纸质证明)。
6.情况六:毕业生毕业时就业,按单位要求将户籍档案转入单位或管理或调回原籍,然后又要调整自己的户籍档案的,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6所需的材料:
a:就业登记证原件;
b:如果原户籍档案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则需要到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请他们在原就业报到证上注明同意调任,并盖章证明(如果户籍档案不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或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则不需要此材料);
c: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毕业生自行调整户籍档案的证明;
d:毕业生自己找的新户籍托管单位出具的户籍受理函(户籍转回原籍的,不需要此材料)。
特别说明:正常毕业的毕业生(除升学者外)毕业时将领取自己的就业报到证(本科生为蓝色,研究生为粉色)。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就业报到证》到申报单位报到,申报单位将《就业报到证》收为档案。
因此,毕业生在办理“改派”手续时,需要到原申报单位取回原就业报到证。(如因各种原因遗失就业报到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参阅「遗失登记证补领须知」)。
处理过程
1.毕业生请携带完整的“所需材料”到我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管理办公室(请认真核对以上五类情况,根据自身情况对号入座,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上“所需材料”缺一不可。本人不能到场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由代理人出具身份证);
2.学校对毕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出具《武汉理工大学个人注册证明申请表》,并将相关数据通过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湖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3.毕业生携带《所需材料》和《武汉理工大学就业报到证个人申请表》到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领取新的报到证;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校区正门北侧)
办公时间:上午8:30-65438+凌晨02: 00?下午:14:00—17:00。
4.毕业生凭新就业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保卫处的电话是87398030(马区),86534110(休息区)。已在原户口迁入地落户,无法取回原户口迁移证明的,必须按照原户口迁入地和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在读期间没有将户口迁入学校,必须按照原户口所在地和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5.毕业生凭新的《报到证》到学校档案馆查询档案去向,凭新的《报到证》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备案手续,再到新的报到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武汉理工大学官方网站-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及就业情况
武汉理工大学官网-武汉理工大学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