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一,鼓励生育,应对少子化,促进女性参与劳动力市场,保证劳动力的持续供给。
老龄化和少子化并存于老龄化社会,两者密切相关,影响劳动力供给。因此,应对少子化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外较早进入老龄化阶段的国家,从提高福利待遇刺激生育和保障因生育而暂时离职的女性劳动者重返劳动力市场两个方面解决了少子化和劳动力短缺的问题。一方面,政府采取育儿津贴、带薪休假等方式,向离职生育的女性提供一定的医疗、营养、工资补贴和津贴,以激发女性的生育欲望。另一方面,政府加大对儿童教育、护理、医疗等方面的公益投入,推广和延长“父亲节”,缩短幼儿父母的工作时间,实施父母保险(即企业给予父母双方带薪假期照顾幼儿;确保因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妇女能够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或提供类似的工作岗位等。),从而减轻家庭照顾孩子的压力,使父母双方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双重责任,确保女性劳动者能够重返劳动力市场。
第二,延长退休年龄,保证老年劳动力来源,缓解政府养老金支付压力。
国外主要老龄化国家普遍通过延长退休年龄来改革退休年龄制度。延长退休年龄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提高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延迟目前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相应延长工作年限;另一种是建立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即在不同的退休年龄给老年人发放不同数额的养老金。退休年龄越大,养老金金额越大。日本、德国、法国主要采取第一种方式延长退休年龄。例如,日本政府在2006年将领取养老金的最低年龄从60岁提高到65岁,法国在2011年将最低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2岁,德国政府计划在20165438和2018年逐步提高。瑞典和美国主要采取弹性退休年龄制度。比如瑞典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5岁,提前退休的60-64岁员工,养老金每年会减少5%;65-70周岁延迟退休的,每延迟退休1个月,增加0.6%的养老金;对于有经验且有能力继续工作的退休人员,政府为他们提供志愿服务的机会,并根据他们提供的服务数量发放一定比例的养老金。
三、完善社会化服务支持体系,推行“以居家社区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模式。
根据居住地点和居住方式的不同,养老方式可以分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受老年人口增加、女性就业率提高和年轻劳动力迁移的影响,空巢老人日益增多,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而机构养老由于受老年人经济状况和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在现实中难以被老年人接受。目前国外老龄化国家的养老模式是以居家为基础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家庭养老在居家社区养老的服务体系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是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但在个人和家庭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引入社会服务;政府负责采取相关激励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实现项目建设和服务活动的社会化、产业化,协调参与建设和服务的各主体利益;社区负责培养居家服务人员,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为老人提供帮助。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维修、日常护理、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养老服务所需的资金来源在不同国家会有所不同:如瑞典的养老服务具有很大的福利性质,服务成本主要由政府承担,但老年人要想得到更好的服务,必须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属于“国家负担型”;美国的养老服务所需资金主要由个人承担,属于“个人负担型”,即“投资者也是受益者”。这种“个人负担型”的资金来源也使得美国“以房养老”的发展在世界上最具代表性。
第四,建立多元化的养老保障体系,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经过不断的改革和调整,世界主要老龄化国家的养老保障制度已经从单一的养老保障体系逐渐转变为多支柱体系。目前,这些老龄化国家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三项基本保障制度:基本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制度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其中,基础养老金制度是养老保障制度的重要基础,一般由国家按照统一政策支付给符合条件的人员;企业年金制度是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后两种制度在缓解国家养老金支付压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老龄化国家基本养老金的资金全部来自政府,以保证职工退休后的基本需求。国家也非常重视企业年金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例如,美国政府推出了“综合企业年金计划”,以协调企业年金计划提供的养老金与公共养老金制度提供的基本养老金。目前美国的企业年金规模已经超过国家管理的社会养老金规模。
五、发展老年市场,发展老年产业,满足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除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给人口可持续发展、劳动力供给和社会保障体系带来的一系列挑战,发展老年市场和“老年产业”是解决老龄化问题、促进经济发展的另一条有效途径。发达国家的养老产业一般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即政府建立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采取相关优惠和扶持措施,引导企业根据老年人的消费需求投资养老产业,促进养老产业的社会化和产业化。目前国外老年产业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围绕老年人日常需求发展的产业,如老年餐饮、老年用品生产(保健品、化妆品、服装、交通辅助工具、体育健身用品、生活辅助用品等。),以及针对老年人的房地产开发;第二类是围绕养老形成的产业,包括老年公寓、养老院、养老保险、老年人医疗康复产品生产、长期护理产业、医护人员培训等。第三类是为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而发展起来的产业,包括老年大学、老年旅游、心理咨询、老年图书馆、老年电视广播节目等。此外,在一些自然环境较好、适合老年人居住的地区,由异地、跨国养老带动的养老产业也逐渐兴起。
六、重视法制建设,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与老年人相关的福利保障和产业发展政策的有效实施和运行,国外主要老龄化国家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相关管理机构。目前,日本与老年人相关的法律体系由三大支柱组成:国民养老金法、老年人福利法、老年人保健法和护理保险法。美国政府先后颁布了《社会保障法》(自1935实施以来,经过多次修改完善,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等。),美国老年人法和禁止歧视老年人就业法。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运用国家权力对法律的运行和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例如,美国政府设立的管理老龄化问题的机构包括老年人管理局、政府老龄问题咨询委员会和社会保障总局。瑞典政府有三个“地方公共保险法院”和一个“高级公共保险法院”。当公民享受社会福利的权利不能实现或受到侵犯时,他们可以向当地公共保险法院起诉;当公民对地方法院的判决不满时,他们可以继续向高等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