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食堂用餐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食堂用餐要求。

1.用餐者需要在门口接受温度监测。如果他们的体温≥37.3℃或患有感冒、咳嗽、腹泻或呼吸道感染,则不允许在食堂(餐厅)就餐。

2.用餐者进入食堂必须戴口罩(不戴口罩者不得入内),在食堂地面红色场地排队,前后保持1米距离。

三、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在绿色标志的餐桌上就座。

四、就餐人员吃饭时可摘下口罩,尽量不说话或少说话。

5.用餐后请尽快离开食堂(餐厅),禁止在食堂(餐厅)逗留或聚集。

6.严禁随地丢弃口罩。请将废弃的口罩投入食堂(餐厅)入口旁的专用收集桶内。

七、提倡就餐人员自带餐具或购买盒饭回宿舍或办公室就餐。

8.用餐人员较多时,请自觉在食堂(餐厅)外排队等候,不要在室内聚集。

疫情开放后食堂的注意事项。

1,员工健康监控

做好个人防护。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和员工晨检。14天内有高危地区追踪记录、未完成3剂疫苗接种、48小时内核酸监测无阴性证明者,不得上岗。

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工作时及时更换。戴一次性手套,如果直接接触到食物要及时更换。手术中及手术后,手应及时消毒。可使用速干型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乙醇擦拭消毒。

2.健康管理

规范清洁、消毒和通风。每天至少消毒员工接触的设施、设备和区域三次;公共厕所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以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的正常工作。洗手盆、洁具、垃圾桶等。应用有效氯为500毫克/升的消毒剂擦拭或喷洒至少30分钟。

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门把手、水龙头等高频接触面。可至少每2小时用75%酒精或含酒精的消毒湿巾擦拭消毒一次。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每天至少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

严格的食品原料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三专三证四不”原则。食品加工场所严禁饲养家畜和宠物,严禁加工来源不明的活禽、野生动物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加强专业承诺和违规处罚。餐饮企业要主动履行疫情防控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违规处罚。对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并依法予以处罚。

3.加强员工培训。

加强对非工作时间员工的管理。尽量给员工提供集中的住房,不要住非法群租房。建立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明确防疫培训、检查、奖惩等措施和要求,保持房间清洁,定期对环境进行消毒。配备宿舍管理员,值班落实防疫措施,责任落实到人。鼓励员工“点对点”上下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社交活动,自觉不见面、不拜访、不聚会。

4.应对人太挤的情况。

禁止集体聚餐。同时接待人数不超过接待能力的50%,每个包间不超过10。暂不允许组织大型聚餐活动。

加强入口管理。采取测温、戴口罩等措施,严格检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做好客户防控措施,控制人流。在收银台、取餐点、等候区等区域设置“1米线”,提醒员工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控制人群密度。合理安排客户用餐时间,避免人员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