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位于四川省眉山市,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2017年正式获得四川高校“标准化公寓、花园式校园、节约型校园”称号。有机器人工程专业,我带大家了解一下《四川大学2022年锦江学院招生简章》。本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一、学校名称

学校的中文名字叫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学校的英文名是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二、学校的性质和办学水平

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四川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大学。

三、学校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四、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基础,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全面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三)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增减分政策。增减后形成的分数分值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4)我校按专业招生。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原则上按专业平台在前两个学年培养,从第三学年开始按专业方向培养。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不同的专业方向。

(5)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人数未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六)对档案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在自愿优先的基础上进行;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受到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被全额录取的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7)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其他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考外语。

(8)对于非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参加外语考试,但考生入学后,一律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外语非英语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

(九)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执行学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

(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十一)不限制往届和本届学生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

(十二)在录取过程中,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根据学生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三)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专业考试要求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漫画以及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画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艺术设计专业考试。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编导的考生,必须参加编导专业考试。

报考本(大三)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舞蹈专业考试。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播音与主持专业考试。

报考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

我校在四川省招收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本科专业为设计类专业,漫画本科专业为美术类专业。

2.成就决定

(1)文化成果

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相关批次和文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就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考(联考)的,我校承认统考(联考)成绩,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相关批次和专业合格线;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统考(联考)。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同意,我校承认考生参加过当地其他本科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考生须达到本校相关批次和专业合格线,志愿填报后通过特快专递寄送相近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考生进入档案的录取规则

我校设计、美术、设计类本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其他省份有统一录取规则和备案规则的,按照相应省份的文件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选择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选择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至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四川省要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有统一录取规则和备案规则的,按照相应的省级文件执行。如果没有统一规定,他们要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来选择最佳人选。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

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某省有统一录取规则和备案规则的,按照相应的省文件执行。

对于体育专业,四川省按照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其他省份有统一录取规则和备案规则的,按照相应省份的文件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按照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其他艺术、体育类报考信息请参考我校艺术、体育类招生简章及学校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14)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规则

我校高职教育自主招生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执行。详见《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5.考生必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免因不能及时征求意见而影响录取。

6.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仔细了解我们的招生政策等信息。详情请见我们的网站。

七、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校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8.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审核。复试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生按教学计划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由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按照国家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证书。所有证书都以电子方式注册。

X.收费:学生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的备案标准执行。服务费和代理费按照学生自愿、不盈利的原则收取。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Xi。我校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实施。不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不收取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十二。联系信息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邮政编码:620860

电话:028-3766666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