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的发展
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这篇论文已经作为国际经济学作业提交给了导师。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邮编:450001。纵观中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虽然中国保险市场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分析了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提出了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保险业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潜力、对策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竞相进入、多家保险公司竞相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经形成。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保险业存在巨大差距。(1)我国保险业在开放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业务发展迅速。自1980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加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2.市场体系逐步完善。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有665,438+0家保险公司,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划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人507家,保险经纪人115家,保险公估人83家,保险从业人员1.5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一些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优化了股权结构,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保险资金实行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迈出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经营的阶段。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保监会积极清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一致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新《保险法》颁布实施。同时,中国保监会根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和修订了《保险公司条例》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实质性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限额和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框架。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指标、不同类型财产保险公司的监管报告和新型寿险产品的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制度已经实施。加强了保险监管的制度建设。(2)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1的巨大差距。从保险发展规模来看,我国保险公司数量、总保费收入、总资产都比较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种统计数据中,我们应该看到,中国的保险业还处于起步阶段。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来看,中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非常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每年的保费收入与同期GDP的比值。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经达到10%左右。在中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是1.8%。保险密度指数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达到2000-3000美元,日本达到4600美元。而中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合15美元,美国是1600美元,是中国的107倍,是日本和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3.从国内人们对保险行业的认识来看,保险的概念还是比较差的。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和维护个人利益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很少。整个保险行业,尤其是寿险,是一个买方市场,迫使数以百万计的保险业务员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和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出发认识其作用。(3)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近20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预测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有以下发展趋势:1。从1995《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来看,特别是1998+01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我国保险市场体系建设和完善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商业运作的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设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同时,未来几年将成立专营保险公司,专门从事火险或机动车辆险等业务。3.有序的市场竞争。从1997开始,人民银行通过整顿代理机构,调整了航空意外险和机动车辆保险的退费和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非法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4.保险产品的特性。在成熟的市场,产品只有靠品牌+价格+服务才能占领市场,这就是人品。就保险产品的质量而言,它不仅包含利益保障或投资、储蓄或产品组合的功能,还包含其价格水平和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保险创新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经营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用工制度、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等。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6.集约化管理。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保险公司已经意识到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纷纷寻求走效益导向的道路,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7.产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与国际接轨是中国保险业的必由之路。中国保险公司还将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8.员工职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注重人才的培养,不仅要培养符合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承保人、核保人、精算师和专业人才,还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实务、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人才。第二,中国保险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潜力巨大。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保险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保险业潜力巨大。(一)中国保险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的竞争,导致保险公司的保费利润率迅速下降。2,导致部分保费外流。虽然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中难度相当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保持不低于30%的保费,在20%的法定再保险下,50%的保费仍可由外资资质的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客观而言,外资保险公司具有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高等优势。目前,虽然他们的业务范围仍然有限,但他们的发展势头仍然比较好。从全国市场结构来看,外资保险公司的比重在年不到1%,但外资保险公司在开放地区的市场份额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4.外资保险公司在待遇方面比国内保险公司有更优惠的条件,会导致国内保险公司的一些优秀人才流失。(二)从影响保险业发展的各种因素来看,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有着1的巨大潜力。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和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逐渐增加。2.随着中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的增加而增长。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也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巨大的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由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变。3.在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日益扩大。各类事故频发,天灾人祸不期而至,为扩大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基础,为保险人推广保险、开展经营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三。入世后保险业的对策面对我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和入世后面临的挑战,应考虑以下对策:(1)加快保险市场对内开放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目前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点,一是封闭性,二是垄断性。鉴于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应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的垄断市场格局,放开国内保险市场,大胆让现有的所有保险公司加入竞争,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和充分发展。(2)国家应对保险业实行低税收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的实力。我国保险公司目前的纳税标准是每年按照保费收入缴纳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征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升。此外,一些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政策,也会使中外资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角度进行讨论和研究。(3)改革我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制度,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中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国内保险公司在人事和财务管理上基本都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薪酬低、人才使用等原因,员工的工资福利无法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必须通过改革克服国内保险制度中的种种弊端,引入先进的管理制度和运营体系,使国内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要尽快完善和发展有利于国内保险公司运用资金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公司的经营渠道,增强国内保险公司的资本实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内保险公司的改革,同时使其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经营上尽快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四)在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中,中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树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国内保险公司要想真正培育出实力雄厚、享誉全国的民族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理念,树立效益与成本的管理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严格管理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风险防范能力和规范的操作流程。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和技术水平。要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做法,重点培养中介机构,利用中介机构发展行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在政策上支持全国性保险公司,在资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管理水平。保险技术创新是保险业业务运作中各种开拓性和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保险创新、营销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促进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当前,就保险创新而言,应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辟新险种。如分红险、变额险、单病种和特定疾病险等。其次,在营销方式上,可以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运营经验,结合自身情况,大力开发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为尽快发展网上保险做好铺垫。把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准备。(6)加快培养高素质人才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既要注重筑巢引凤,通过尊重和优惠政策吸引人才,又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培养。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氛围,营造和谐、宽松、团结的环境,增强企业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7)完善保险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确保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使监管具有完整性、动态性和连续性。同时,要加快“入世”前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包括《保险法》的修改和完善,对内外资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监管,避免监管目标、指标和手段上的双重标准,切实发挥国家保险监管的作用。参考文献:1。乔桂明: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12-012.3。魏,于子友,: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与监管。保险研究,1998(7)、(8)、(9)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邮编: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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