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重点学科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的发展抓住了法学教育的机遇,紧密结合了全球化时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政治经济格局的新变化对国际法各个领域提出的现实要求。一方面,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现有法学教师培养力度,形成了教学科研与老中青相结合的学科梯队;另一方面,要整合省内重要的法学教育资源,加强法学教育科研力量,加强与国外的学术交流。在国际私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民商法四个主要研究方向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取得了系统而丰硕的研究成果,在国内产生了重大影响。该学科已被列为“十一五”期间湖南省重点学科,成为“十一五”期间湖南省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对象。一、这门学科形成的历史渊源。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国际法学科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1992 * * *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后,我校领导和专家敏锐地意识到法学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意识到法学对于湖南师范大学成为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重要意义。经与武汉大学协商,聘请我国著名国际私法学者李·教授为终身教授,承担了我校法学专业建设的艰巨任务。1993我校法学专业正式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于同年开始在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点招收国际私法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经过几年的努力,正式获得1998国际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湖南省首个国际法律硕士学位项目,2002年被湖南师范大学确立为校级重点学科,2006年获得1国际法律博士学位授予权。此外,为加强博士点梯队实力,提升博士点教学科研实力,正在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法学国际博士后流动站。二。本学科现状(一)师资队伍建设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学科师资力量雄厚,有教授7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第三届)法律专家组成员1人,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1人,博士生导师6人,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梯队成员9人。已有5名教师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并已离站。该学科近80%的教师拥有博士学位。平均每年培养17-24研究生。其中有被誉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奠基人之一的李教授;国内外知名国际经济法专家郭教授;由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蒋教授等一批专家学者组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职称协调、教学经验丰富、科研实力雄厚的教学队伍。无论是师资规模、博士学位数量、高级职称数量,还是广泛接触司法实践,都处于我省前列。(二)科学研究:作为我院的主导学科,国际法历来十分重视以教学和科研为中心,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在科研方面,学科充分挖掘学术研究团队潜力,组织申报国家、省、部科研项目。在三级科研项目的基础上,产生了一批标志性的高质量科研成果。截至目前,已完成并承担国家级项目5项、省级项目33项;获教育部1三等奖,司法部2项,省社科基金1一等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世界投资杂志》等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7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出版全国、全省编写的各类教材25部,翻译出版《黛西与莫里斯论法律冲突》、《牛津法律词典》、《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等重要法律著作和词典6部。先后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奖、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等近20个奖项。主办了湖南法学界唯一出版的学术刊物《时间法学》,常年出版李教授主编的《国际法与比较法》丛书。这些不仅是本学科理论研究的基础,也是本学科与国内外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交流的重要园地。为适应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本学科十分重视教学科研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拥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和多功能模拟审判;学科和系统资料室2个,专业图书21.96万余册,各类报刊杂志21.8余种。(三)学术交流在学术交流方面,本学科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针。一方面,鼓励和资助教师出国,先后有5名教师在德国、瑞士、美国等国家做高级访问学者,并保证每名专业教师每年参加一次全国性学术会议,扩大了学科和教师的学术影响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特聘教授资源,与国务院法制办、外交部、商务部等政府和实务部门建立了广泛联系,与马普学会、瑞士比较法研究所、乔治敦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台湾省东吴大学等海外学术机构和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学术联系。同时,平均每年邀请20多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院讲学和参加学术研讨会。先后成功举办了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年会1999、2004年5月WTO高级专家研讨会、2005年全国国际经济法年会、2006年4月第四届法学研究与法律期刊学术论坛、2006年李国际私法研讨会、2007年国际贸易与人权保护研讨会、中国仲裁法研讨会。三。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和发展前景。自1998正式获得国际法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来,该学科一方面注重加强国际法基础理论研究,另一方面也注重国际法分支学科和边缘学科的研究,凝练学科方向,实行优化组合。形成了国际私法、WTO法、国际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等各具特色的研究方向,重点加强了对国际人权法、当代冲突法、WTO法律问题、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收养法、国际环境法的研究。每个方向都有自己的特点,协调发展。(一)国际私法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国际私法的本体部分,即冲突法的基础理论、国际民商事新秩序的构建、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制度、国际收养的法律问题。其特点是立足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法学理论研究的客观需要,运用综合方法和比较方法研究国际私法的基础理论和我国法律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法律问题。我国著名国际私法专家李教授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法律需求,率先提出国际私法趋同化的观点,主张国际私法的功能应从传统的解决冲突转向构建国际民商事新秩序, 从而实现国际私法功能的转变,适应全球化时代的需要,对中国国际私法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国内外法学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著作17部(其中重要译著4部)。2001至今主编《国际法与比较法论文集》(现已出版至16辑)。他还主持、翻译和出版了英国和德国的法律名著《黛西和莫里斯论法律冲突》、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和《牛津法律词典》。21世纪国际私法以建立国际民商事新秩序为己任理论的产生和完善,学术带头人姜教授功不可没。蒋教授长期致力于国际私法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主持了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6项省部级项目。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律评论》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此外,他在国际收养法领域的研究成果有目共睹。目前已出版《收养法》、《国际收养法律制度研究》、《收养法比较研究》两部专著,发表国际收养法专业学术论文近20篇,涉及国际收养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对我国收养法律制度建设特别是涉外收养立法、执法和司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通过对德国马普的访问,使我校跨国收养法研究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二)WTO法WTO法以世界贸易组织的条约、决议和相关案例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研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等法律问题。同时注重WTO与国际经济法的相互渗透与融合、WTO与国际民商事秩序的构建、WTO与湖南涉外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并针对湖南入世后对外开放的实际情况,对WTO与湖南涉外法律秩序的构建与完善、WTO与环境保护进行了探讨和研究。该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是湖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王桂国博士,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和世界贸易组织法的教学和研究。近五年主要研究成果有:《国际货币金融法》(单行本)、《国际投资法》(单行本)、王《中国经济法》(单行本)、《世界贸易组织法》(单行本)等,在《世界投资杂志》、《法学家》等国内外学术期刊、国内国际发表学术论文46篇。主持完成了“中国内地与香港法律比较研究”、“亚洲金融风暴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职能转变”、“加入WTO对两岸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及对策”、“国际投资法研究”、“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趋同研究”等重大研究课题,能够紧密结合我国涉外经济交往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深入研究,理论价值和实践操作性相当突出。(三)国际民商法国际民商法以20世纪60年代以后联合国贸易委员会、国际商会、罗马统一私法协会等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示范法”为研究对象。该研究方向在国际合同法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尤其是对美国合同法的研究,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此外,现代商法领域的研究也对学术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学术带头人李先波教授在比较合同法、国际民事诉讼、知识产权法等领域的研究取得了诸多成果。出版《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合同效力比较研究》、《合同法理论》、《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国际与国内保护》、《国际民商法专题研究》、《国际民商法与中国法制建设》等专著6部,主编《WTO法律问题》专著6部。他在《法律研究》、《中国法律》、《法律评论》和《法律商业研究》上发表了40多篇论文。承担省级项目3项,参与国家级项目1项。其《合同有效成立的比较研究》获湖南省第六届优秀社科著作三等奖。《论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协调》获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首届优秀论文二等奖。郑元敏教授擅长国际贸易中的现代商法研究,包括国际条约法、国际经济法和网络法,关注网络中的国际法。出版有《现代商法》、《破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等专著,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学》等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相关论文数十篇。(四)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的研究方向主要研究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条约和惯例,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以及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原则。其特色主要体现在突出世界货币金融法律体系和政府采购法研究。学术带头人肖北庚教授长期致力于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出版《国际经济法》、《政府采购的国际规制》等国际经济法学术专著,在《现代法》、《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省级课题3项,参与国家级课题2项,主持或参与各类课题4项。陈运良教授曾留学日本,长期从事经济法国际化的研究。他率先从国内法的角度研究国际经济法,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专著2部,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省级课题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