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2008年,高校自主招生和学生走班方案陆续发布,新浪高考频道为了方便考生和家长,特意收集整理。以下是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继续选派综合素质高、特长突出的2008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到华东师范大学学习。

一、报名方式:

A.中学推荐:我校将根据学生成绩和高考意愿推荐上海、江苏、浙江重点中学的优秀学生。

B.考生自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08届高中毕业生,可按相关报名程序自荐:(1)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2)参加高中阶段全国学科竞赛,如“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中华之星夏令营”、“上海市中学生作文大赛”等;(3)高中阶段发明获省级以上奖励者。

二、报名程序:

A.中学直接推荐:学生凭学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我校招生网(www.zsb.ecnu.edu.cn)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此处进入,按系统要求填写并打印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优秀推荐生考试报名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寄回我校招生办。

B.自荐考生:考生可直接登录我校招生网(www.zsb.ecnu.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点击此处进入,填写信息并确认,然后打印《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自荐自荐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由中学盖章,本人签字确认,连同有效获奖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 不需要其他证明的复印件)等材料于2008年6月6日前邮寄至我校招生办(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保存论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5日。

三。调查和审查:

A.中学直接推荐的学生:直接参加我校于2008年6月5438+10月20日举行的文化测试,考场及日程通过招生网站查询。

B.自荐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招生网站公布。请登录并检查。通过初审的考生需要进行文化测试。请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合适的考点并打印准考证。贴完照片请中学盖章确认。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考核时间为65438+2008年10月20日。

四、考试安排:

时间:65438+2008年10月20日。

科目:外语(9:00-11:00)、数学(12: 00-14: 00)、语文(14: 30-16: 30)。

考点:我校将在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分别设立考点,其他地区考点安排根据自荐考生分布情况确定。自荐的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站查询选择拟参加的考点。

等级:每门课满分150,总分450。

动词 (verb的缩写)录取原则和优惠政策:

1.根据学生参加文化测试的成绩,根据学校直接推荐和自荐考生的差异,我校按文理科目排序,并按招生计划进行评分。入围学生获得我校2008年自主招生资格。

2.获得我校2008年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省重点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我校立即录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对自主招生另有规定的,按省级招生办的规定办理。

不及物动词咨询和监督

1.联系电话:021—62232212。

2.监督电话:021—62549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