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里的工作时间怎么算?

工时的计算需要从工时制度来理解。

工时制度就是工时制度。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有三种工时制度,即标准工时制度、综合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标准工时是中国使用最广泛的工时制度。

在标准工时制度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劳动者最长工作时间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综合工时制。这种工时制度是以标准工时制度为基础,以一定时期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批复》第五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这种工时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一般按月、季、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②日平均工作时间和周平均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一致,即在综合计算期内,特定一天(或一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和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和。

(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多少小时,只要一个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的工作时间总和不超过标准工时制度计算的工作时间总和,就不视为加班。超过的,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平均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个工作日上下班没有固定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是对不能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需要弹性工作的员工实行的工时制度。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文《关于实施

(一)经批准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2)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保障职工休息休假和生产的权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