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招聘年龄

大学生招聘年龄:普通高校男生17至22周岁,高校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女大学生及毕业生17至22岁。

“专科生”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设立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及全日制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按国家招生规定报读的学生。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入伍、“四优先”优先安排使用、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退役后优先升学考试、就业服务等政策。

高校毕业生享受义务兵役优惠政策;

1,优先注册。登记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征兵开始前,由县级兵役机关告知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被认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直接向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提出申请。

2.优先体检和政审。体格检查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夏秋征兵体检前,由县级兵役机关告知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在校体检的,本人可凭《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征兵体检时间内直接报名参加体检。

3.优先批准部队。在审批士兵分配时,应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在符合条件的具有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4.优先使用。在安排士兵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专业技术要求高的军兵种或部队服役;军队优先把大学毕业生招聘到合适的岗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