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应届毕业生办理上海居住证的步骤

1.应届毕业生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需要以下材料。

单位人事专员的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学历认证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和人员授权书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外国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外国详细地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是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在上海购买的房产的产权证;

◆居住单位的宿舍,由单位出具宿舍证明(附单位产权证复印件);

◆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户口簿、同意迁入的书面证明及户主所在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

◆租房的,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证明。

本市二级(含二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有效期3个月内)。

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在截止日期前6个月以上保持有效);由有资质的机构派遣的人才,还需要提供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派遣协议和岗位协议。

个人文件访问证明。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在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受理点所属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居住证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移交人才服务中心,由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出具个人档案查阅证明。(居住证受理时间从人事档案转入人才中心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