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奔》哪一期讲的是河南洛阳广场舞的大妈和小伙子是怎么抢篮球场的?
第20期
作者:姐姐倪坤
链接:/question/60542929/answer/180769272
来源:知乎。
版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河南洛阳王城公园篮球场的一场“草皮大战”近日引爆网络。原因是网友“兄弟篮球008”发布的视频:几个在篮球场上打球的男生和跳广场舞的大叔大妈发生了争执,随后升级为肢体冲突。视频中,几个大叔推搡着按住了一个打篮球的小伙,其中一个红衣大叔带头殴打了小伙。
视频在网上传播后,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攻击大叔大妈,“不尊老”“坏人变老”等说法甚嚣尘上。公园管理方暂时关闭了篮球场,场地如何分配还没有明确的裁决。
从2013到2014,我花了半年时间做广场舞的田野调查。调研地点也恰好是河南的一个非省会城市。当时广场舞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其中噪音是最突出的问题。但洛阳篮球场草皮大战后,不少网友表示,很多地方的篮球场都有类似广场舞抢占空间的事件发生。人们一般是如何解决这些冲突的?这么多太空冲突背后的本质原因是什么?为什么广场舞不断制造网络热点?这些问题涉及到我们对空间的“现代”利用,以及如何理解不同代人之间完全不同的历史体验。
“现代化”所使用的空间模糊了什么?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环境规划专家Caroline Chen(陈乐伦饰)2007年来到北京学习广场舞文化。她总结了广场舞大妈们眼中理想场地的五个条件:一是不易滑倒的地面;二是晚上跳舞照明;三是防晒措施;第四是能容纳30到60人的空间;第五,与居民区或办公区要有一定距离,保证不会影响附近不跳舞不喜欢音响的人。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城市开放空间其实很少。于是,城里的大爷大妈们手舞足蹈,“占领”了城市中心广场和小广场,“占领”了商场门口的空地,“占领”了小区附近的街心花园和停车场。根据Caroline Chen的研究,在北京奥运会前后,一些跳秧歌的老奶奶在立交桥下跳舞。他们自告奋勇不要锣和发簪陪他们,因为这些乐器太吵了,他们也不去人相对少的公园跳舞——因为有很多病人需要休息和放松。卡罗琳·陈(Caroline Chen)的研究团队最终选择在闹市区的立交桥下跳舞。
空间问题的另一面是,广场舞等市民活动的需求在城市规划中往往被忽视。一位参与过城市广场设计的设计师告诉我,他曾参与过某一线城市小广场的设计。他们团队的设计思路是“以人为本”,先评估人的需求,再设计。他们在之前的调查中观察到,需要改造的空间里有很多人在跳舞,却没有供舞者或观众休息的座位。因此,他们的最终设计考虑到了这些需求。但是这些设计在做提案的时候,需要换一套说辞,比如一些听起来比较高大上,符合中国文化特色的语句——比如完美之地,天人合一等等。可见,在城市空间规划中,市民的娱乐需求似乎“难有雅量”。
现在满足广场舞需求的运动场地明显不足,更不用说专属的广场舞场地了。这是我们看到爷爷奶奶们开始“占领”篮球场或羽毛球场等公共运动用地的现实背景和前提。
在最近的一些研究中,城市研究者和人类学家也普遍认为,正是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之后,私人空间的扩张正在侵蚀老年人可用的公共空间。在当代中国城市,超大型超市和私人房地产的扩张是挤压公共空间的一个主要原因。经济学家卢周来曾指出,开发商利用土地实现最大密度,私人住宅和公共空间几乎没有分离。
洛阳王城公园冲突,篮球男生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评论说要跳广场。但问题是,在我们的城市很难找到合适的广场舞场地——似乎哪里都不合适跳舞。就算这些大爷大妈跳广场,也还是被认为是“占座”而不是合理利用。我们广场的功能并不单一,更不是广场舞的专属。有什么空间可以变成广场舞场所,为大爷大妈们服务?这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相应的,篮球场的空间属性就很明确了。这与中国的城市设计沿袭西方发达国家的设计模式有关,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被认为是运动场地,但很少有场地不是专门为广场舞设计的。
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认为,“空间”和“场所”的概念是不同的,因为“空间”是物理的,而“场所”具有社会和文化属性。当“空间”因为有人使用而被赋予意义和价值感时,它就变成了“场所”。关于广场舞所占空间的争议,其实是关于这些“空间”应该变成什么样的“场所”,为谁服务,涉及价值评估的争议。人们对空间利用的观念与社会对阶级、年龄和性别的看法是一致的。在人们的潜意识里,城市应该是年轻的、有活力的或者安静有序的,代表城市形象的公共空间也应该是现代的、符合国际标准的、有品位的。
在社会文化层面,我们似乎没有认识到广场舞是“值得拥有”的专属之地。也许这是因为这项运动不够“国际”、“现代”、“有品位”?在对这一事件的评论中,很多人表示,“篮球打得好,就能进NBA,进奥运会,广场舞跳得好,就应该给年轻人。”这是一种“现代性”逻辑在空间分配中的日常应用。
广场舞话题背后:悬而未决的代际之争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老年人被认为是特权阶层,年轻人必须服从老年人的权威。早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人类学家苏珊·布朗奈尔(Susan Brownell,她也是一位杰出的运动员)在研究北京的迪斯科表演时就发现,在这项运动中,上了年纪的蹦迪者可以打破一些行为和着装的禁忌,比如穿鲜艳的衣服和紧身裤,这是儒家传统的产物,而年轻女性则不同,必须遵守。通过对世俗的不同态度,老年妇女实际上压制了年轻妇女,而年轻妇女则被牺牲了。20世纪90年代,很多关于迪斯科的公开争议都只是围绕着它挑战传统道德和规范(Brownell 1995)。
网上也有很多对老一辈的批评。例如,心理学家武志红在对此事的评论中强调,中国的传统文化“优待”老年人,但“要求”年轻人。他提到,传统社会是一种“杀儿文化”,年轻人牺牲,老年人胜利。但在洛阳广场舞的地盘之争中,老人一方却把老人当成了侮辱,还批评中国很多老人不懂界限和平等。
然而,中国社会的快速变化已经开始触及和挑战这种“尊老爱幼”的传统。在家庭领域,代际交换的新逻辑也在解构中国传统文化中长辈的权威。在家庭内部,其实“孝”是有下降趋势的,家庭作为一种制度对老人的照顾也在下降。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人类学教授严云祥认为,传统意义上的“无条件孝顺”已经被“代际交换”的新逻辑所取代。与之相伴的是对老人越来越不尊重。在公共事务领域,年轻人因为更善于利用媒体和技术,正逐渐掌控话语权。关于广场舞的几起争议事件,无论是几年前武汉的舞蹈被泼粪,还是洛阳的地盘之争,几乎都是网络上针对老年人的一边倒的攻击和讨伐。
广场舞的话题性在于它不断地反映了中国代际斗争的最新情况,这与不同代人对社会历史的不同理解有关。有多少人在评论的时候完全是就事论事,而不是吐槽、引申碰瓷、老人受委屈等社会事件?
这个时代前所未有地加速了“老年人特权”的破产。而且和广场舞的批判扯上关系,很有意思。耐人寻味的是这些人“不文明”、“自私”、“落后”的印象,因为广场舞和文革的联系被合理化了。
要知道,广场舞的背后是一种公开展示的身体文化,其本质也是一种“合理化身体”视觉形象的生产过程。广场舞是儒家传统文化、集体主义时期身体文化和市场时期逻辑的混合体。通过舞蹈,人们的社会经验和身体经验也得到提炼和展示。
旁观者和评论员将广场舞与文化大革命联系在一起。如今,广场舞的发展与建国前后的秧歌表演、之后的集体广场舞,甚至八九十年代的迪斯科、迪斯科吉特巴表演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上世纪90年代末,跳迪斯科的老年人被称为“* * *和国民一代”,因为那些人出生于三四十年代。今天跳广场舞的人呢?他们被认为是“文革一代”。或多或少内化了那个时代的行为,而当下社会的青壮年更多的是受改革开放后的文化影响——强调个人空间权利的重要性。这种因经历不同而对公共空间的空间行为产生的不同理解,其实是合理的,但中老年一代很容易被贴上“文革一代”和“坏人老了”的标签。
广场舞的参与者和舞蹈形式都让人联想到一段人们不愿面对的过去。所以广场舞一直被认为没有吸引力,不能代表一个现代国家。很多年轻人都表示,大妈们应该回归自己的私人空间,不应该在公共场合露脸。在洛阳篮球场事件的评论中,年轻网友甚至互相谩骂,要求他们“跳到公厕或墓地里去”。
因为研究,我微信里有很多跳广场舞的阿姨朋友。“抢场地”事件发生后,几位大妈评价:“现在年轻人不容易,我就给他们吧。”希望这次洛阳事件只是一个极端的案例。视频中红衣老人打年轻人当然不对,但年轻人打他之前爆炸了吗?你是否也做出了过激的举动,这些在视频中并没有表现出来。真的不重要吗?还是被我们选择性屏蔽了?比如在思想市场上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提到,这些信息的消失,可能正是因为“网络上中老年人缺席,在网络舆论中落败也就不足为奇了。”
广场舞的话题性在于它不断地反映出中国代际之争的最新变化。年轻人所代表的“现代性”越来越占优势,而老年人和他们所代表的历史越来越被遗忘,被视为“落后”。在广场舞热点的背后,一场又一场的网络狂欢,不断将广场舞大妈塑造成了他者和“糟老头”。很多人已经很轻松的展示了自己,刷掉了优越感。但是阿姨叔叔们去哪里跳舞呢?这是一个正确的问题,它仍然没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