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大学生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目标

全日制普通高校招收师范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至30周岁(即1990年6月6日至2002年6月5日期间出生的65438+,硕士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即1985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初级中学报名仅限揭阳户籍;报考小学、幼儿园的学生限于普宁市,或本人、父母或配偶一方户籍在普宁市。户口本领取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5日。

7.非2020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6月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2020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第二,奖金规则

(1)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至2020年6月5日止3年内,

(2)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工作意见》(施婕组通〔2009〕31号)规定,截至2020年6月5日止,在村任职2年以上,3年内离岗的,笔试成绩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