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公益实践

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活动是由大学生发起或参与的,以利他为内容,以公益为目标。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是服务社会的一种方式,也是大学生观察和研究社会的一种方式。通过这一渠道,有利于大学生将自己的专业知识应用于社会服务,拓宽青年大学生的视野,为社会公益事业带来新的动力。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具有自愿性、社会性、利他性、学习性、多联动等诸多属性,体现了青年学生接触社会、参与社会、改善社会的美好愿望。

(一)大学生社会公益志愿实践

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是大学生自愿参与的一种善意行动,是基于他们的自愿意识,不是政府或学校强制的。当然,政府部门或者高校,出于鼓励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参与社会、回馈社会的良好意愿,制定一些政策或者采取相关措施来推动大学生的社会公益实践。只要这些措施和方法是倡导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是否参与,就应该从积极的角度去支持和理解。否则,政府和高校将成为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中的被动方,资源配置和公益生态系统将变得极不完整。

(二)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的社会性

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是在社会领域实践,其活动平台在社会,服务对象也应具有社会特征,而不是服务于经济部门或私人部门。参加社会公益实践的大学生应在了解社会情绪和环境特点的基础上,走出校园,参与服务活动。大学生公益实践的社会性也意味着大学生公益实践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社会的某一方面或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

(三)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的利他性

大学生的社会公益实践是利他的,不是为了私利,而是为了更多人的公共利益。“公益”的核心价值应该从社会公益实践项目设计之初就确立。青年大学生普遍具有热心公益、有理想、有作为的心理特征。青春、理想、激情与公益的结合,将激发大学生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强大动力,使青年大学生成为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四)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的学习性

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是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一种方式。这里的“实践”是指学习实践,是理论和专业知识在现实中的应用,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从而促进学生的学习,即通过“做”来“学”。因此,在推动大学生参与社会公益实践活动时,应强调“做中学”的意义,让大学生将社会公益实践活动与专业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大学生是在高校接受教育的人,主要任务是学习。在推动大学生参与社会公益实践时,要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让学生参与社会,服务他人,最终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所以,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无论意义有多大,最基本的还是要回归教育本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五)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的多元联动

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活动可以由自己发起,也可以参加学校、政府组织、公益组织等组织的公益活动。最重要的是深入基层。因此,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是多环节的。不应误认为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活动必须只能由大学生自己组织和发起,而应从资源整合的角度,从整个社会系统的角度来考虑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项目的设计和实施。

无论是发起者还是组织者,大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实践活动主要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开阔视野、增强能力、完善自我。因此,利他和学习是大学生社会公益实践最根本的属性。社会公益实践可以将大学生的个人发展与社会的整体繁荣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二者的有效互动而相得益彰。社会公益实践的核心是“人”,既是服务“人”的公益行动,也是培养“人”的有效方法。通过促进大学生参与社会服务,达到促进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目的,从而达到培养大学生的责任精神、探索精神、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