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内蒙古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二章学校名称、地点和层次
第二条学校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GB代码:10135。
第三条学校地址:
赛罕校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81号。
乐圣校区:呼和浩特和林格尔乐圣经济园区。
二连浩特国际学院:二连浩特市南环西路1085号。
青年政治学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青年生态园。
兴安学院:乌兰浩特市乌茶公路160号。
第四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第五条办学性质: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自治区重点大学。
毕业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校成立了校本部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生委员会”),重大问题由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招生办负责高考和大学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参加招生工作的招生办和各学院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对参加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选拔和培训,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担任组长,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九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社会需求和生源情况制定分省和专业招生计划,报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按照规定公示。
第十条录取批次
1.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2.体育: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3.蒙古国授予的普通文理、文理:区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在区外,专科在高职院校分批录取。
4.二连浩特国际学院普通文理、蒙古文理:本地区本科二批录取。
5.青年政治大学普通文理和文科本科专业:录取地区本科两批。
青年政治大学普通文理和蒙古族文理专业:本地区高职院校批次录取。
6.兴安学院:本科录取中等职业学校。
第五章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招生条件和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招生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文化课成绩是指高考成绩加上政策加分。天津、浙江、山东、海南四省按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执行,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本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发〔2003〕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1.英语专业及方向要求考生以英语为外语。
2.外国语学院英语(汉语教学)专业要求考生口语达到合格标准,英语听力成绩12,英语成绩110。英语(蒙古语授课)要求考生英语成绩80分以上。
3.数学科学学院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中文授课)要求考生数学成绩在80分以上。数学与应用数学(蒙古语授课)要求考生数学成绩在60分以上。
4.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专业(实验班)要求考生数学成绩在80分以上。
5.体育学院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6.旅游学院(本科)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青年政治学院(专科)空乘专业要求:
(1)五官正常,身材匀称,无明显“O”型和“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无烟疤痕,无自残疤痕。
(2)男生身高175cm ~ 185cm,女生身高163cm ~ 175cm。
(3)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4)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0年1以后出生。
(5)考生的其他身体健康条件,请自行参照《民航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和《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与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
7.所有音乐专业考生的声乐、器乐必须达到专业方向或备注的要求。
8.国际交流学院HND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外语成绩要求80分以上。
第六章入学规则
第十四条录取方式:学校积极配合各省(市、自治区)网上计算机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方式。
第十五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收、监督”的招生制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和历年生源数量、质量,在上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档案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录取原则:自愿、专业。如果录取时遇到平行分数线,在同等条件下,按照语言(蒙古语A或朝鲜语)、数学、外语(教蒙古语和朝鲜语的考生考外语,汉语考试分数高的考生)的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如受到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调剂到与未完成招生计划相关的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辞退。
第十七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录取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的有关规定。
1.雕塑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美术专业最低控制线要求。根据考生意愿和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雕塑类专业除外)、设计类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专业课成绩达到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计划投放最低控制线要求,根据考生意愿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计划纳入各省(市、自治区)编导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编导专业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根据考生意愿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4.音乐学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音乐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音乐专业最低控制线的要求,根据考生意愿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5.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音乐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音乐专业最低控制线的要求,根据考生意愿和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作曲与作曲理论与技术,内蒙古自治区舞蹈专业使用我校考试成绩。合格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本科最低控制线的要求,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播音与主持(蒙古语授课)、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8.体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专业最低控制线要求。专业课成绩达到85分以上,根据考生意愿和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报考我校对口高职院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指定的合格线,按文化课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0.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和日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需要选择英语或日语进行公共外语学习。
11.公费师范生录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文件执行。招生对象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为保证签约率和报名率,公费师范生所有专业只录取专业志愿,不接受专业调剂。
12.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国际本科学历互认课程专业、国际交流学院HND项目专业、二连浩特国际学院专业所有专业及方向只录取专业志愿,不接受专业调剂。
13.二连浩特国际学院以蒙古语授课的经济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视觉传达设计、学前教育、旅游管理等专业与蒙古大学2+2模式合作培养。两年后,他们必须去蒙古学习并获得双学位。俄语专业与俄罗斯高校2+2模式合作培养。两年后,他们必须去俄罗斯学习,获得双学位。
第十八条学生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文件录取。
第七章其他
第十九条招生咨询电话:0471-4392514。欢迎考生和家长咨询。
网址:。
电子邮件:zhaoban@imnu.edu.cn。
第二十条学生必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财政部科教司、教育部财务司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本科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原则,杜绝招生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对违反招生原则和招生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按规定严格审查。经审查,凡谎报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的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处理。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透明度,实行六公开三监督制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科、专科生招生,具体以招生专业的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实际审批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内蒙古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