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主观性:

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看用人单位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2.不要相信口头承诺;

3.明确违约责任;

4.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5.合同的必备条款应该具体明确。

法律客观性:

大学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要注意以下细节:第一,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有效印章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应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缩写。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都是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科研院所一般采取试用期,一般为一年。第三,很多单位为了留住学生,用高额违约金捆绑学生。学生在谈判时应努力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超过5000元。但《劳动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间,每月给予其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上述两部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学生要争取取消违约金的规定。第四,现行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单独约定权利义务。为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在备注栏说明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一旦发生纠纷,可依法维权。第五,很多高校为了提高自己的就业率,强迫学生找熟人、亲戚签“假”协议,这对毕业生不利,毕业生不要让步。第六,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好盖章,再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不要填好之后直接去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盖章。这样的后果就是,单位填表的时候,工资待遇和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但是学生因为自己和学校已经签字盖章,无法回天。要么接受辞职,要么被迫赔偿用人单位违约。当你拿到毕业证,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定位和立场,否则用人单位会用调动的方式压迫毕业生变相主动辞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二是要防止用人单位通过调换岗位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两次适用试用期,而且调换岗位也没有限制(其实这一招已经没有必要了,而且根据2008年10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同一用人单位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第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最好将年终奖条款固定为工资的一部分。因为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进行界定,这个法律空白可能会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会成为扣工资的一种方式;第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降了很多工资,享受不到国家和单位的社保待遇。以上是大学生签订三方协议的注意事项,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在签订的时候要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