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专业目录
一、招生基本情况
1.招生规模:2017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600人(含推荐免试生);共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900人。(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
2.招生专业:学校有110个硕士学位学科和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设金融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建筑硕士、工程硕士(涵盖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等25个领域)、工商管理硕士(MBA)、企业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9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专业学位毕业生。
3.录取方式:2017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采取“推荐免试”和“报名考试”两种方式录取。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人和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可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
2.拥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的人。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两年(毕业至9月2017,1,下同)及以上学历,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的,除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外,报考本校其他学科和专业领域的考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等级考试。还应具备地市级以上科研获奖证书(排名前2)或在国家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与学科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其他报考附加条件同上述第3点)。
5.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研究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七)报名参加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工商管理硕士、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1)、(2)、(3)中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教育后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达到大学专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管理学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一)、(二)、(三)、(四)中的要求。
(九)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并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在本单位聘用;或者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过硬。经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在该单位聘用。
(10)本校所有全日制专业和领域(工程硕士中MBA、MPA、项目管理、项目管理除外)接收免试推荐生。免试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注册登记、录取、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免试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教育部“免试服务系统”查询学校章程和专业目录,填报申请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和拟录取通知书。(免试学生最终入学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以“免试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不涉及其他申请条件,申请条件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