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减持是怎么回事?
分析:
国有股减持综述
摘要:中国股票市场建立之初,基于担心国家会因为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过高而失去对企业的控股权,精心设计了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的股权结构。其中,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是股权结构平行的流通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其中,社会公众股和外资股为流通股,国家股和法人股为非流通股。这种股权结构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股票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所有制结构越来越暴露出其弊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选择一些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不影响国家控股的情况下适当减持部分国有股,所得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对此,国内许多专家学者发表了许多观点和看法。这篇文章是他们观点和意见的总结。
国有企业改革的成功与否,不仅影响着中国经济建设的全局,也是整个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国有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中央指出国有经济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并针对国有企业负债过高的问题,在十五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明确提出“选择一些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国有上市公司, 并且在不影响国有股的情况下适当减持部分国有股,所得资金用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围绕上述问题,国内许多专家学者发表了许多观点和看法,归纳如下:
一、国有股减持的背景
国有股减持是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全会确定了国有经济调整战略“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导方针,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正确而现实的选择。对于股份回购或股份转让,《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做出了具体规定。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股票计划额度管理等原因,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中存在国有股、法人股和流通股。但是,国有股和法人股占总股本比例过大的问题日益突出,减持国有股势在必行。
据相关统计,截至2000年6月65438+2月31,沪深两市发行总股本已达3709亿股,总市值达48473亿元。其中,沪深两市流通股仅6543.8+03.29亿股,占总股本的35.8%;流通市值仅为16219亿元,占总市值的33.46%。有2380亿元的国有股、法人股和少量内部职工股、股权转让股处于沉淀状态,占总股本的64.2%;非流通股市值高达32254亿元,占总市值的66.17%。国有股具有明显的绝对控股地位。但是,由于国有资产的公共产权性质,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并不能在真正意义上得到解决。因此,有一种观点认为,所有者的缺位事实上导致了国有产权的私有化和财产责任的社会化,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直接导致了严重的腐败、数量惊人的国有资产流失和大量的经济犯罪。显然,解决“所有者缺位”现象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减持国有股”的出台,正符合这一思路。通过降低我国国有企业的比例,引入其他形式的股权,分散股权结构,可以在法律上削弱国有企业的控制权,我国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将逐步完善。
总的来说,国企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微观、宏观、内外部配套改革。但改革必须抓住核心问题,这个核心问题就是“产权”。因此,国有股减持不再局限于过去国企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否则就没有时代的改革价值。国有股减持的实质是从产权制度上实行非国有化改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指出,产权市场化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和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从国际经验来看,投资行业早就脱离了从属于产业资本、为产业扩张提供融资服务的定位,发展成为专门从事产权交易和产权优化重组的独立领域;从我国的情况看,产业结构升级、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促进间接投资向直接投资转变等发展改革目标也迫切需要专业化的市场主体承担产业重组的职能。国有资产转化为国有资本并实现可交易,意味着产权交易的金融化。
因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交换关系,没有独立分散的产权主体就没有真正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主导的是民营经济,而不是* * *经济。因此,有一种观点认为,产权改革是国企改革的“纲”。国企难的原因不是国企太大,无所不包,战线太长,而是政企不分,权责不清。所以,只有减少国企数量,“降级生存”,才能解决国企大投入小产出的现象。不难想象,通过国有股比例的降低和社会公众股的增加,可以逐步充分发挥和利用非国有股权所有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削弱国有产权代表的消极作用,使公司治理结构得到实质性改善。
二、减持国有股的目的
国有股减持作为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实现“政企分开”,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使其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主体,为实现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必要的微观基础。专家指出,自上世纪70年代末提出企业改革以来,实现“政企分开”一直是国企改革的基本问题。但由于国有产权的限制,* * *部门既是所有者,又是国有企业的行政主体,政企不分始终是个难题。没有政企分开,企业的经营机制就无法改变,经济体制就无法改变,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就难以建立。据此,专家也认为,国有股减持不应简单地停留在“减持”上,而应从政企分开的实际效果和企业经营机制是否发生变化出发,具体讨论国有股减持的数量关系。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培育多元化投资者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重大改革思路之一。理顺产权关系的核心是产权清晰。财产权是法律主体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和收益权的总和。实现股权多元化的目的是降低国有企业的债务水平,提高其竞争力,规范其治理结构,调整经济资源的战略配置,增强其竞争力。
在国家信息中心完成的一份建议报告中,提出国有股减持所得应主要用于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保障环境。关于这个问题,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家吴晓求也认为,目前中国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国有股减持虽然不是根本意义上的国家套现过程,但客观上提供了套现的可能,因此利用国有股减持的“套现”机会来补充社保基金的巨大缺口是现实的选择。
第三,国有股减持的意义
有关专家指出,《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减持部分国有股”。作为国有经济退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此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体现了利用国有股调节经济的政策手段。利用证券市场资本流动配置规律调节经济,是世界各国(地区)运用经济手段干预经济运行的常用政策手段之一。通过吸收或减持一定规模的证券市场国有股,可以明显调节市场资金流向,适应性引导资源配置方向和结构,稳定股市指数和股价。1998年,香港特别行政区* *果断干预港股市场,投入大量资金吸纳股票,阻止国际游资的攻击,稳定股市乃至整个经济形势,就是一个经典的例子。
2.增强国有资产存量的流动性。庞大的国有资产存量处于停滞状态,是国有资产配置和运营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也是长期改革的重点内容。迄今为止,围绕盘活国有资产的诸多改革举措收效甚微,其原因在于资本市场不发达的背景下,难以对庞大复杂的资产存量进行低成本定价,也没有机制使资产有序高效流动,以至于国有资产在流动中要么流失,要么再次被卡住。利用证券市场灵敏的定价机制和有效的资本流动机制,是在一定程度和适用范围内满足国有资产流动性需求的必然选择。因此,国有股的减持和吸收对于促进国有资产按照市场供求关系流动和交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为社会公众股、法人股、国有股的统一奠定基础。由于历史原因,自诞生之日起,中国股票市场就存在三种不同的股票,即社会公众股、法人股和国有股。目前占据较大比重的后两种股票无法在证券市场流通。由此造成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种种怪现象和运行弊端,影响了上市公司和社会投资者的行为和道德水准,严重阻碍了证券市场向持续、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如何在不影响股市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尽快实现三只股票的统一流通,已成为中国股市发展的首要问题。适当减持国有股,为逐步消除三股差异,走向统一流通、同股同权、同股同价迈出了重要一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有股减持可以视为中国证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4.实现国有控股企业股权多元化功能,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很多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革成为上市公司,在形式上完成了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但由于国有股比例过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大小股东的权力严重不对等。一些股份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为“一元化”的国有大股东。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激励、约束和信息功能没有真正体现出来,经营机制没有根本改变,甚至出现了回归传统国企的现象。国有股减持可以进一步促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善股权结构,提升非国有股东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
第四,国有股减持原则
在这一总原则的指导下,专家们普遍认为,作为一项政策性很强的长期改革措施和调控手段,在具体操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有利于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和全面发展。国有股减持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证券市场的证券和资金供求关系,对证券市场运行产生较大影响。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国有企业的顺利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证券市场的支持。因此,国有股减持的首要原则是必须有利于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和全面发展。
2、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积极稳妥地实现退出目标。根据国有资本退出的基本原则,在改革和发展的动态过程中,适时适度地减持国有股,使其在逐步退出的过程中,从国有资产的增值中获得最大的转让收益。同时,在国有股减持过程中,要防止各种非法手段合谋侵吞或转移国有资产,防止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蓄意制造新一轮市场“圈钱运动”,扰乱金融秩序,进行非法交易,损害广大股东,从而损害交易声誉和市场声誉。
3.有利于增强国有经济的整体控制力和资源配置效率。由于历史原因,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存在缺陷,导致国有经济战线过长,资源配置效率极低。因此,国有股减持必须与国有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加快国有企业重组步伐,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控制力和资源配置效率。
4.有利于国有企业调整财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和竞争力。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投融资体制和“拨改贷”改革的影响,国有企业负债率普遍过高,财务结构不合理,成为其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国企投资回报好的项目,由于负债率高,投产就亏损。国有股减持需要充分考虑国有企业财务结构调整的迫切要求,应与降低国有控股企业债务水平、提高盈利能力和竞争力相结合。
5、有利于吸引社会投资者进入国有行业,建立面向全球竞争的企业战略联盟。长期以来,通信、金融、电力、铁路、公路、航空、石化等我国大多数关系民生的基础行业。,基本上都是国家独资,其他社会资本排除在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些需要快速发展的行业将面临进一步的投资瓶颈,国家继续单独承担显然是不够的,不利于社会资源的高效利用。与此同时,中国入世在即,这些行业对外资开放迫在眉睫。因此,国有股减持应有助于尽快吸引更多国内其他社会投资者进入这些领域,通过股权多元化与面临全球竞争的企业建立战略联盟。
6、有利于建立长期的经济政策调控手段,不断积累调控经验。国有股不仅可以减持,还可以吸收,这不是特殊时期的临时改革措施,而应该作为调节经济的政策手段长期使用。这是关系到搞活整个国有经济,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一件大事。国有股减持必然涉及证券市场的波动,也意味着国有资产有了形态的变化和运作空间的转移,影响面很广。要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前有相应的对策和防范措施,注意与其他改革发展措施的协调,避免单打独斗。
7.适应法律规范建设和资本市场发展,减持方式不拘一格。国有股减持可以从存量和增量两个方向进行。换句话说,国有股减持不仅可以体现为国有股总量的减少,还可以体现为国有股相对比例的减少。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范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国有股减持的一般方法有:直接注销部分国有股、回购国有股、将国有股转换为优先股和债权、直接出售国有股、发行社会流通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引入战略投资等等。
动词 (verb的缩写)国有股减持的可行性
中国股票市场建立之初,基于担心国家失去对企业的控股权,对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进行了精心设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庞大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不允许流通,其弊端日益暴露,日益成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股票市场发展的一大障碍。为了解决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流通问题,有关专家对减持国有股的可行性做了如下分析。
首先,国有股减持不会削弱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这是因为:国有股减持只是为了国有股流通,并不意味着国有股必然转让。当国有股流通但不出售时,国有股的流通自然与私有化无关。在国有股转让的情况下,虽然部分国有企业在企业战略运作中已经私有化,但从整个宏观经济来看,国有股转让只是国有资产的转化,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并没有降低。这样国有股转让的收益就可以投入到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经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有优势的领域。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不仅是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数量比重,而且是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和国有资本的控制所发挥的实质性作用。而且通过减持国有股,可以解决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导致的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企业经营效率低等问题,改善国有企业形象,提升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有利于国家集中资源,发挥国有资产的增值潜力。
其次,国有股减持在技术上可行。专家认为,目前,国有股减持的真正困难与其说是理论上的,不如说是技术上的。它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股市的承受力。资金来源不足是影响国有股减持的一大原因。清华大学的朱武祥教授曾经做过一个模型分析。对于单只股票,假设其非流通股占60%,如果通过上市释放65,438+00%的非流通股,其股价将下跌5.76%。如果放出17.5%,股价下跌10%,这是目前的涨停。如果全部上市流通,股价下跌35%。由此可见,目前短期内不宜通过股市大规模释放流通股,但通过股市释放约15%的非流通股是可以接受的,其余可以通过一些上市渠道分批释放。关键是要保持非流通股解禁规模与入市资金规模相匹配。
六、国有股减持的方式
国务院体改办有关人士介绍,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一般规律,结合我国国情,国家减持国有股主要有五种方式。
1,国有股配售。国有股配售是将上市公司的部分国有股定期出售给特定投资者,使其国有股逐步上市流通。这样,国家既能及时套现资金,又能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股票回购。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回购国家股东持有的自己的股份,然后注销。因为上市公司国有股比例在前期普遍较高,回购的空间很大,国有股回购一般不会使国有股东失去控制权。同时,国有股回购可以使投资者因每股收益增加而从股价上涨中获利。对于国有股东来说,转让也使其盘活了无法变现的资产,在不对市场造成过大资金压力的情况下,实现了现实利益。
3.减少股份流通。缩股流通是指上市公司以原发行价合并现有国有股,转投战略投资基金,然后上市流通。战略投资基金持有的国有股和法人股,第一年不得出售,第二年起必须提前六个月公告拟出售股份的种类和数量。如果国家要退出一些工业公司,可以把股份卖给战略投资基金;如果不想退出,可以长期持有,保持相对持有。
4.拍卖。一般来说,企业破产或停产清算时,都会采取拍卖的形式。实际上,拍卖也可以作为国有股减持的方式之一。对于国家来说,拍卖可以及时兑现资金。虽然拍卖价格会由市场决定,但国有股可以定一个不低于资产的起拍价,国家也不会吃亏。
5.将股权转换为债权。股权转化为债权的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将国有股权转化为债权。上市公司形成的债务可以分期偿还,也可以可转换债券形式交易,具体转股比例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条件确定。
此外,中国改革研究会会长杨企贤表示,国有股减持不应局限于一种方式,可以采取几种方式,试行最佳方式。为了减轻国有股减持的负担,可以考虑实现新上市a股公司全流通。通过购买国有股、向外资开放国有资产等方式吸引外资。国有股减持要合法化,立法损害。财政部科研所专家建议,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根据不同行业确定不同类型企业的削减比例。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曾表示,中国可以考虑设立类似香港的盈富基金,成立一个大型基金来解决国有股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减持方式很多,但各有利弊。有些还不够成熟,有些市场条件不允许,有些还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或其他配套政策措施来保障。需要指出的是,在具体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这些方法可以单独使用,有些方法可以同时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不同的时间可以考虑不同的方法。因此,必须结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和条件,采取稳步推进、循序渐进的方针,分阶段重点推进。先从地方试点开始,取得经验,取得成效后再全面推开。
七、国有股减持的范围
股权结构实际上是控制权和流动需求(效率)的权衡。对于国有经济来说,要根据其私人收入来选择所有制结构。国有经济私人收入实际上涉及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的基本性质、主要能量获取和作用范围。也就是说,要确定国有经济在哪些行业或领域需要保留和发展,要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哪些领域必须占控股地位或应该退出,让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上竞争。这是当前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国有企业重组的重点。
* * *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四大类需要国有经济控股的行业和领域。
1,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这些行业的国有企业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国家和社会的安全、效率或盈利,而且必须建立在完成这一任务的基础上。具体来说,有重要的军工、核工业和特种印刷企业。
2.自然垄断行业。在这些行业中,自然垄断的性质决定了国有企业应该保持较强的控制地位,这将有助于国家对自然垄断进行调控,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这类行业主要有五个,即基础电信、铁路、电力、燃气和自来水行业。
3.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这些行业的国企是为了满足社会的共同需求和公民的一些需求,而不是纯粹为了盈利。主要有大型水利设施、环保设施、城市公共交通、部分金融保险业等。
4.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国有企业之所以要成为这些行业中的重要骨干,就是要以国有经济的实力和优势,确保国家层面的产业竞争力和高科技领先地位。如大型油田、大型矿山、大型钢铁、大型石化、汽车制造集团、大型建筑公司、国家重要实验室、重要电子企业、机电设备制造企业等。
专家普遍认为,在第一类行业中,只有国有企业才能参与相关经营活动。在第二类行业中,有些国有企业可以占据绝对控股地位或相对地位,有些行业可以相对控股而不绝对控股,同时允许非国有企业进入。第三类行业,只有国企会成为运营商,因为很难盈利或者盈利很少。至于第四产业,一定要保留和建设一批国家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但没有必要垄断。只要非国有经济能够并愿意参与发展,就应该允许并鼓励其进入。
除上述行业和领域外,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和市场化程度高的行业,应动员、鼓励和支持非国有经济进入并发挥优势,国有经济原则上应逐步收缩或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