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女某某被开除的原因是什么?

浙江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土木工程系2016本科生怒某某被开除的原因是因为犯强奸罪。

2020年4月17日,浙江大学女某某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今年7月,一份《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某某留观处分的决定》引起网友热议。舆论之下,浙大为此成立了专门工作组,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发现努某某有多处违纪违规行为。

7月31日,浙江大学召开校务会议,审议对2016级本科生怒某某的处分,决定将怒某某开除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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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虫学生”应该尽快根除。

对于“浙大努某某事件”,校务会议最终决定开除学籍。看到这个消息,很多网友也直言做的不错。学生中的这种害虫必须尽快根除。如果努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刑,只留校察看不被开除,很多人会觉得“太宽容”。自努某某事件爆发以来,已有多名女生反映被她骚扰过。看来努某某做了不少害人的事,浙大也做出了声明,会追究到底。

现在浙大也做出了开除努某某的决定,但很多网友认为这只是迫于舆论压力。如果没有那么多人谴责,也许这件事就被忽悠了,会让很多人感到心寒。其实浙大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努某某,而是为了自己学校的名誉。你要知道这个时候高考已经结束了。浙大作为名校,这个时候肯定会影响学生志愿。

将努某某先生开除学籍是符合逻辑的。如果浙大只在乎自己的名声,不能给公众一个好的交代,这才是最大的错误。这个时候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努某某先生犯下的错误是严重的罪过,而且还是在这么著名的大学里。最后,浙大在报告中也说了,我们是一个作风优良的学校,无论地位如何,都会一视同仁。这才是大家的风范!

人民网-浙江大学:2016本科学生努某某被学校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