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师范生政策

法律解析:国家资助师范生是指国家对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师范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实行的一种培养管理制度,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简单来说,就是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这六所大学,培养一批将来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学生不用交学费和住宿费,每月还有生活补贴。国家资助师范生毕业后需要回原籍从事教育工作至少6年。一般要求毕业生回省内教中小学,每个免费师范生都有岗位。国家资助师范生毕业后首先选择以双向方式与学校签订工作,未找到的以省教育厅分配为准。

法律依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

第七条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由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明确三方权利义务。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原籍所在省的中小学任教,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公费在城镇学校工作的师范生,应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至少1年。国家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第八条公费师范生因自愿到中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任教等特殊原因不能回生源省份任教的,可在今年毕业前申请跨省就业,经学校、生源省份和接收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跨省就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