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四系是哪些大学?
五院四系是新中国成立的五所政法院校和四所大学的法学系的简称。五院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四系指的是北大法律系和中民。
四个系列: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6月26日,1999,其前身是北京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学学科创建于1904,是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悠久的学科。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快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前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它是新中国成立后成立的第一所正规高等法律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机床”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汇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从65438到0998,人大法学院在全国大学系统首次获得“全国五年劳动奖”。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教育起源于1908创办的湖北政法学院。法学院在1928建校时成为国立武汉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始于1948。改革开放以来,吉林大学法学教育和研究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参考以上内容:百度百科-五院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