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浙江庶人大学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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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庶人大学2010新生交流群:11361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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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庶人大学章程2010招生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浙江省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浙江庶人大学(浙江庶人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本科院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庶人路8号。2010学校在浙江、江苏、山东、安徽、河南、湖南、福建等省招收本科生,在浙江省招收专科生,均为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标准,择优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当坚持“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学生处、教务处、校办、计财处、纪检处负责人组成。这个小组具体负责我校新生录取总体决策的部署、计划的确定和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设在学生事务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监察组:负责检查招生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受理举报和来信来电,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市场预测等因素,确定每年招生人数。2010年学校招收本科学生4000人(其中浙江省内学生2745人,外省学生280人;另外,175本科招生,800人专科招生。详见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原则和方法

第八条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制度,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坚持分数优先与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九条平行志愿投档,学校择优录取;如果学校考生人数足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不超过1: 1.05的比例提取档案;如果人数不足,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规定提取考生档案,如按专业不全向考生征集志愿,降低分数线,征集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条专业志愿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录取。分级分数取决于学生和专业记录。

愿局势定在1比3。

不能满足全部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调剂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辞退;部分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要求的考生接受调剂的,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申请表,酌情接受调剂。

第十一条学校外语教学统一为“英语”。不是学英语的考生报考我校,到校后也会用“英语”组织教学。

第十二条报考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100分及以上。报考“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115(含);报考“日语”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105(含)分。

第十三条学校招收新生体检标准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通知的规定》(教〔2003〕3号)等相关规定。学校对招收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没有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学校需要根据考生实际情况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校向省计划部门和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关于非义务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缴纳学费入学。我校学费按教学成本核定,并按规定报省物价局批准并向社会公布。自2010新生入学起,实行学分制收费。本科(文理)专业学费1.6万元/年;专科专业为1.3万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年,按学年收取。学校特别提醒,考生应根据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认真填报志愿。

第十六条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同时执行国家相关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渠道查询录取结果,也可通过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或校园网查询。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为0571-88297000,学校举报电话为0571-8829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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