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人才政策:首次购房可享受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

本报讯5月9日,从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日照在五一假期期间发布了《支持青年人才集聚发展九项措施》的通知。其中,“住房保障”计划提到,日照将设立人才住房发展基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含中专、技工院校)或其家庭在日照市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分别享受20万元、654.38+万元、5万元、3万元的购房优惠。详情请参阅。

1 2022年10月以后到日照市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日照市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万元。对首次到日照就业并在2021 1后办理就业登记的新就业职工,按照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生及以下,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500、400、350、300元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在日照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就业且无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三年内可申请各级免租公寓;到日照市属企事业单位就业且无住房的全日制研究生,三年内可申请入住市属人才公寓。租金按市场价的50%收取,其余50%由市财政承担。人才公寓没有空房的,根据房源情况逐步安排;在各区县和功能区用人单位就业且无住房的青年人才,按各区县和功能区人才公寓管理规定执行。

日照市表示,要全面推进“创建新兴城市”战略实施,优化青年人才发展生态,激发各类用人单位吸引人才集聚人才、使用人才的活力,力争到2025年,引进青年人才到日照创新创业超过65438万人,为现代化沿海城市的精彩蝶变注入人才动力和发展活力。

九项措施除住房保障计划外,还包括成长助力计划、聚才计划、创新引领计划、招才计划、伯乐荐才计划、创业赋能计划、无忧服务计划、享受阳光计划。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相关配套细则由各内容牵头单位制定实施。政策所需资金,有政策的按原渠道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主办单位和单位所在地同级财政承担。后续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政策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悖的,参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与现行相关政策有重复或重叠的,按照“优惠、优先、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具体来说,“成长帮扶”计划:对日照市博士后研究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引进的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单位同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对符合日照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专项”条件的日照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评机构)、日照省属高校、日照中央省属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对日照企业、符合日照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专项”条件的新引进日照中央省属企业研究生、全球200强(QS)高校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三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100元的生活补助。各区县、各功能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和区域主导产业的发展需求,适当扩大补贴范围,提高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补贴标准。

青年人才补贴范围为2022年6月65438+10月1日以来在日照市就业(创业)并按规定正常缴纳社保(毕业后三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经济社会中介组织。补贴资金按原渠道收取。

“聚才优才”计划:围绕日照市主导产业和社会发展需要,编制急需人才名单。对列入《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青年人才,可根据岗位要求适当放宽条件。引进博士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急需专业人才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可采取直接面签、专业测试、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实施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青年人才优选行动”,吸引一批学术水平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每年定期组织重点用人单位,到国内外重点高校开展招聘活动,从事业单位、国企中选择部分优质岗位进行现场招聘。

“创新引领”计划:入选日照市产业领军人才聚集计划创新创业项目的青年人才,可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和500万元的扶持;入选日照市产业领军人才聚集计划创新人才的青年人才,在日照全职工作的,每年最高给予50万元的人才津贴,灵活引进的,每年最高给予30万元的人才津贴。对为山东省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65438+万元。实施“揭榜”引进国内外顶尖青年人才,解决“卡脖子”问题,市财政对每个项目给予5-20万元的引导资金。围绕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新一代新兴产业,支持企业、新R&D机构和创新创业等创新平台引进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申报国家和省重点人才计划。对引智成效显著的创新平台,市财政给予50-30万元的人才引进资金,特殊情况可“一事一议”。提高青年科技人才在市级人才工程和科技项目中的比例。深入实施“博士进企业”行动,每年从高校选拔一批青年博士到企业开展为期6个月的挂职合作,市财政给予每人2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

“引智激励”计划:每年从全市民营企业中认定一批大学生实习基地。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进入基地实习的,市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对基地进行奖励,每个基地最高奖励5万元。民营法人企业当年吸纳青年人才比上年增加100人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增加51-100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增加31-50人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654380+万元;定期对人才引进工作突出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市外招才引智活动,市财政给予省内每次最高1万元、省外每次最高2000元、国外每次最高2万元的交通住宿补贴。

“伯乐人才推荐”计划:对首次引进海内外高层次青年人才来日照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和个人,市财政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依托高校、中介机构、市属驻外机构等。在重点城市设立人才工作站,进行年度考核,对引智成效显著的市财政给予最高补贴65438+万元;市财政每年设立80万元奖励基金,评聘一批引智使者,给予奖励。

支持日照市高校(含技师学院)设立青年人才联络站,根据上年毕业生留日照比例制定差别化奖励补偿标准。市财政给予增量奖励,每个联络站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日照各高校定期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对日照地区高校举办的大型招聘活动,本地参展人数超过100人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

“创业赋能”计划:完善人才创业投融资体系,首期设立5000万元“人才创业基金”,搭建创业投资机构与人才创新项目对接平台,支持青年人才企业多渠道融资。开展人才保险试点,为人才企业投保R&D项目相关保险产品,市财政给予单个企业最高65438+万元的保费补贴。引导银行机构提高“人才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青年人才可申请贷款654.38+00万元,在同一企业工作的多名高层次人才最高可申请贷款5000万元。

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200-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万元或5万元;吸纳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3000元/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首次符合设立个体工商户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654.38+0万元;经营1年以上不满2年且未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给予最高9000元的经营场所租赁补贴。定期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对每个优秀项目给予最高3万元资助,优先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国家级、省级创业大赛。

“无忧服务”计划:升级青年驿站,为外地求职高校毕业生和高校实习团队分别提供最长3天和5天的免费住宿,并提供政策咨询、职位推介、城市融入等服务。市财政将根据实际入住情况给予青年驿站经营者最高每间每天100元的补贴。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来日照发展的青年人才,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均可在日照镇落户。搭建“线上线下”全方位智能就业服务平台,为各类青年人才在日照就业创业提供便利的服务条件。

事业单位引进的青年人才、业绩突出的博士专业技术人才,不得占本单位高级岗位结构比例;硕士及以上学历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聘用时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在与其任职资格相对应的最低级别聘用。入选重点人才工程的青年人才,发放“阳光蔡慧卡”,享受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管理、交通运输、旅游健身、医疗保健等23项绿色通道服务。

改扩建一批幼儿园、中小学,改造提升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提高高层次青年人才子女就学保障水平。

“享日照”计划:新引进青年人才无需申请即可享受1“日照旅游卡”(免当年年费),免费游览“日照旅游卡”加入的景点。新引进的青年人才2年内可享受日照网球中心健身8.5折优惠,日照游泳中心、日照足球公园、日照祥和体育公园健身卡7折优惠。

引进和打造一批符合年轻人消费心理的消费场景,丰富“夜游”、“夜娱”、“夜食”等夜间消费业态。鼓励餐饮企业和商协会挖掘地方特色小吃的文化内涵,加入现代元素和创意时尚包装,提供适合年轻人的消费体验。依托阳光海岸绿道和城市学习,举办系列文体活动,举办读书沙龙、青年音乐节等特色活动,定期在驻日高校开展青年人才联谊会、座谈会、周末体验活动,丰富青年人才的文化艺术和休闲生活,让青年人才感受到生活在阳光里就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