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早期的犯罪情况还是大学生的犯罪情况
1.大学生犯罪的数量正在增加。目前,根据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的调查显示,在1965中,未成年人犯罪约占社会刑事犯罪总量的33%,其中大学生约占1%;“文革”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约占社会刑事犯罪总量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2.5%。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占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7%。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中期,大学生犯罪数量显著增加。调查显示,自1995时期以来,大学生犯罪数量和犯罪人数呈上升趋势。2001比1995增长了54.5%,2002年比2001增长了97.1%。
2.当代大学生犯罪不同于以往的现象,构成了近期新的独特趋势。这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女大学生犯罪引人关注。近期女大学生犯罪的频发,使得女性犯罪在大学生犯罪中的比例大大增加。调查发现,2002年犯罪的67名大学生中,女大学生11人,其中小偷10人。例如,福建省某高校近日挖掘出一个由6名女大学生组成的犯罪团伙,成功破获数起盗窃女生宿舍财物案件。这个团伙的一些成员还参与女性卖淫等非法行为。
⑵新型犯罪,如贩毒、走私、组织卖淫等。,已经出现了。虽然从犯罪类型来看,大学生犯罪多为财产相关和伤害相关,此类犯罪并未成为当代大学生犯罪的重点,但已成为一种新的类型,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比如1995,广东省就发生了两起大学生走私毒品案。
(3)犯罪团伙化、多样化和智能化。在许多复杂的犯罪中,往往会出现大学生犯罪团伙,这类犯罪团伙往往与社会成员混杂在一起,这在诈骗、走私中尤为突出。但在多元化、智能化犯罪中,犯罪手段更加智能化、高科技化,三倍比比普通犯罪危害更大。如大学生陆某利用黑客软件访问区内某公司的网上账号和密码,不仅供自己使用,还供朋友使用,给公司造成数万元的经济损失,还有一些博士、硕士利用自己的科学知识开发病毒,从事毒品交易活动。因为高科技犯罪更能赢得人们的原谅,它的毒害会更大,不仅表现在它造成的物质结果上,还表现在它带来的蛊惑效应上。
[4]犯罪主体的范围扩大了。前几年刑事大学生来自民办高校,现在重点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刑事大学生比前几年明显增多。上海市校园犯罪调查显示,在51犯罪的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大学,占总人数的31%。大学生犯罪中,博士生、硕士生居多。比如2006年抽样28起大学生犯罪案件的34名学生中,5438+0,有2名硕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