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四年制专业第一年末不得低于最低毕业学分。

没有规定三峡大学四年制专业第一年学分不能低于毕业学分。

三峡大学学位证书授予条件如下:

1,系统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

2.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已修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全部实践环节,全部考试合格,取得本学科、本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学位课程平均绩点1.7及以上;

4.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习环节合格。

扩展数据:

三峡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实施细则(修订)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时不授予学士学位:

1,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校试用期内的;

4、专业学生在全国外语水平考试中未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关标准;

第七条。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留校察看的,将奖励表现优异的“三好”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优异,毕业时获得研究型硕士学位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参考资料:

官网-三峡大教字[2006]第18号,三峡大学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