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福建学院专升本
附: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焦敏考[2065 438+02]31号。
各区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做好我省2013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入学考试(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类别和专业
2013年,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漳州师范学院等23所高校承担了专科招生任务。2013年新招生计划原则上安排工科、农林、社会急需紧缺专业招生。具体招生类别、院校、专业见附件1。
二、报名事项
1.注册条件
(1)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含福建所属高校,下同);高职高专2012临床医学专业未就业毕业生可报考临床医学(定向)专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2.在线预测名称
2013 65438+10月3日-8日,所有拟参加2013年我省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免试资格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网站“数字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姓名预测。预测姓名时,考生最多可填报同一招生类别的15高校专业志愿,所填专业(见附件1)必须与所在高职院校专业(专科)相同或相近,其中报考临床医学(定向)专业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漳州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现场确认
(1)各设区市高中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本地区各高校毕业生(含尚未就业的2012临床医学专业)的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工作。
(2)应届毕业生(含2012临床医学专业尚未就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由其(或毕业于)高职院校承担。办理时间为:2013,19-15,逾期不受理。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采集相关信息,办理确认手续,并按闽价费[2010]144号缴纳105元/生报名考试费。
4.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3月10 -2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网站“数字服务大厅”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三,考试
1.考试科目和分数
考试科目由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组成(见附件2),总分为600分。
(1)公共* * *,基础课两门,每门满分150,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英语专业基础英语考试时间150分钟)。
(2)专业基础课1门,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艺术设计专业素描和色彩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
2.考试大纲
(1)考试大纲已于10月初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网站“综合信息-试卷专栏”下载、查阅各专业考试大纲。
(2)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课程考试大纲使用已公布的管理类工商管理专业课程考试大纲;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专业课考试大纲使用已公布的艺术设计等专业课考试大纲。考试类别和招生专业名称以此文件公布为准。
3.考试时间
2065438+2003年3月23日至24日进行高考,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安排在3月23日,专业基础课考试安排在3月24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3)。
4.考试机构
高考由设区市高中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点原则上设在设区市,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具体考点另行通知。
第四,招生政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1.标记原则
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定各类别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英语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准入原则
录取以各类别为主,以专业志愿为主。高校按专业招生计划招生。
公办本科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该类总分控制分数线下,在10分(含1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该类总分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选择。
录取期间,本科课程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跨类别调整。对未报的计划结余考生不再组织复读。
3.入院时间
录取工作计划安排在4月份,6月1前通知考生录取结果。
4.入院护理政策
获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毕业生,可免试进入学院相应专业学习。
考生就读的高职(专科)院校负责审核考生获奖情况,并在考生报名确认单和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上加盖院校公章;各设区市高招办进行审核。
动词 (verb的缩写)学习管理和毕业生待遇
1.被录取的专科生取得本科学历,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被录取学生未取得普通高职院校(专科)毕业证书的,由录取院校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并按相关政策取消其专科录取资格。
2.录取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定向),根据《福建省卫生厅等五部门关于招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韦敏科教[2009]18号)要求,入学注册前应与省卫生厅签订就业协议,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就业协议在规定的注册时间办理入学手续;未能同时持有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就业协议书者,由录取高校报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政策取消其高考录取资格。
3.学生缴费上学,缴费标准按各校同专业本科生标准收取。招生院校应在招生前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
4.本科教育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我校专科本科学习起点”,学习起止时间按实际进入本科学习时间填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毕业后享受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不及物动词工作要求
1.高考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区市、高招办和有关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整个招生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在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设区市高中招生办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组织实施的具体措施作出进一步安排,方便考生报考,确保招生考试顺利完成。要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教育,让每一个考生都了解考生的行为规范和考试违规的处理方式,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3.新生入学后,高校要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按相关政策取消考生录取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高校必须对大学生实行单独培养、统一管理,不得在校外或由系、科、室、教研室自行举办教学点;根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制定适当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保证教育质量。
4.有应届毕业生的高职(专科)院校要广泛宣传高考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做好考生报名组织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同时,要配合各市高中招办对考生进行考试诚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