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华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华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为促进学校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体育竞赛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我校于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和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游泳、篮球(男子)、足球(男子)、羽毛球。

2.招生计划:63人。

根据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体育项目实测成绩,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学考试采用A、B、C三级分类考试,即:

A级:按计划选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的I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B级:在专项体育测试中成绩优异,培养前途看好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高考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班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按计划择优录取。

C级:通过专项体育测试,符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的二级运动员。高考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班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占计划总数的50%。

我校将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考生专项体育测试成绩确定各项目招生计划,其中A级不超过总计划的20%,B级不超过总计划的30%。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品行良好,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田径项目: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单项前三名。

(2)游泳项目:取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单项前三名。

(3)羽毛球:分为甲级和丙级。

a级报名标准: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管理中心注册,取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参加过全运会、全国城运会、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羽毛球青少年锦标赛等比赛之一并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c级报名标准: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单项前三名的选手。

(4)篮球项目: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近三年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要队员。

(5)足球项目: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要队员。

备注: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为2065438+2002年6月以后。

三、报名方式

1.文化考试报名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按有关省份的有关规定,在报名地办理国家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并根据相关省份的相关规定,取得了相关省份高水平运动员高考资格。

2.体育专项测试报名

请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用EMS特快专递邮寄至我校招生办:

(1)附件1。华侨大学2015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报名表(考生签字,中学盖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邮寄副本,原件供检查)

(3)运动员等级证书。(邮寄副本,原件供检查)

(4)打印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结果截图。

考生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水平综合查询系统截图并打印认证结果。

认证网站:

。成绩证明未通过网上检查的申请材料,学校不予认可。

(5)体育成绩证明(复印件邮寄,原件交验)

包括:近三年重要比赛的获奖证书,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所用的秩序册、成绩册,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签发单位公章,并有本人姓名。

(6)学历证书

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者)持有学校出具的证明;往届学生毕业证书复印件;报考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相当于高级中等教育学历的就读证明和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进行资格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邮寄地址如下:

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招生办(请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

帖子:362021

电话:0595-22695678

体育专项测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8日(以邮寄日期邮戳为准)。

四、体育专项测试报告的时间、地点和审核

1.注册时间和地点

参加测试的学生应在本项目测试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考试

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同时现场签署“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测、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拒绝签署承诺书或接受兴奋剂检测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检测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报名现场拍照,办理报名手续。

五、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1.篮球在山东省和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有两个考点,足球、田径、游泳在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有考点。羽毛球、田径项目根据报名情况设置其他考点。具体情况另行通知。山东省考点定于2015年2月3-4日在山东省实验中学考试,华侨大学泉州校区考点定于3月17-18日考试,2015。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每个项目的测试内容:包括初试和专项技术测试。详见附件2《华侨大学2015高水平运动员考试内容》。

第六,入围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体育测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需要,择优确定部分考生,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同意后,视为通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水平测试。

3.经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在自愿的基础上与我校签订《华侨大学2015高水平运动员招收协议》。若考生所在省份有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则在获得相应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方可签订上述协议。

4.与我校签订招收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录取:

(1)体育专项考试结束后,被我校认定为A-level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并通过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试大纲》(教科发〔2009〕33号)。

(2)体育专项测试结束后,被我校认定为B级的考生,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由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录取。

(3)体育专项测试结束后,被我校认定为C级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学生所在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运动队建设需要,提出申请,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经测试合格,达到B或C级标准的,按相应等级自愿录取,可以报考。学校会根据相应的成绩给予加分或优先考,具体按照华侨大学2015专业考试内容和管理办法执行。

特别说明:B、C级考生须于2015年7月6日前(以邮寄日期邮戳为准)保存并打印网上查询结果截图,通过EMS邮寄至我校招生办。逾期未邮寄者,后果自负,影响录取。

5.与我校签订招收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可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填报相关专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6.我校有权要求参加测试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测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教育部2015相关规定如有变更,以新规定为准。

七、学费标准

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按录取专业收费,学费5460元/年。到校后表现优异的运动员还将有机会享受“华侨大学姚佳茂体育基金”奖励。学费以当年福建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八。约束和监督机制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95-22693678)

2.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经学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后,由教育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公示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以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九。其他人

考生报考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送站,往返路费、住宿费自理。

X.联系信息

电话:0595-22693589(华侨大学体育学院,9: 00-11: 30),0595-22695678(华侨大学招生办,办公时间),传真:0595-22691575。

相关信息请关注华侨大学相关网站:

(招生办公室)

/(体育学院)

附件1。华侨大学2015高水平运动员登记表。doc(下载名称:项目XX-名称XXXX)

2.华侨大学2015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内容。文件